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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海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0年01月2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对各县区2019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组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详细查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文件资料,查验了检验检测原始资料,现场查看了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各类信息及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结合各县区工作实际,进行了综合考评。从考评情况看,各县区政府加强对区域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明确监管部门职责,逐级签订了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了监督抽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做到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执法日常工作经费,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加强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农业品牌建设,乐都区、互助县建成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平安区、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结果为:互助县93.6分,民和县91.6分,乐都区90.3分,化隆县87.5分,平安区87.2分,循化县82.6分。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发挥职能部门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氛围。开展了农资产品备案及准入工作和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从宣传入手,积极引导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以诚信强化农产品生产者和农资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年初各县区农业农村科技局与各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逐级签订了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提升了诚信自律意识,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初步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依托省级示范县建设项目,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二维码、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录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流向动态、投入品管理、部门监管等全程信息。各县区初步建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在重点乡镇种养殖基地、屠宰场、农药供应点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实现远程实时监控,从产地保证农产品质量。同时,建立了农畜产品生产档案,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编码,推行农产品流通标识。

(三)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合力。组织开展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督查,形成了联合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农资经营行为,有效提高了执法效果。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强化协作配合,原则上统一行动,一次完成,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县区未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日常执法工作缺少经费保障,影响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二是部分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存在检测与执法人员合署办公的情况,监测人员多为兼职,缺乏专业技术与检测手段,监管力量薄弱。乡镇监管机构不健全,没有固定人员和工作经费。三是个别县区对农产品监管重视不够,执法工作处于停滞状态,专项整治缺乏牵头单位,上下沟通不畅。四是由于农村种养户分散,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进度慢,农畜产品质量监管难度较大。五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完善,部分农畜产品无特有标识,经营者未建立销售台账,对存在问题的农畜产品追溯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抓宣传教育,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手段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安全的认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

(二)抓日常执法,加大农牧业综合执法力度。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切实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强种子、农兽药、饲料、化肥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国家禁限使用的农兽药、化肥、饲料和其他化学物质进入生产经营环境。

(三)抓责任落实,强化基层监管监测队伍建设。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县区、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的投入,加强县、乡两级检测机构体系建设,强化县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强化对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在上市前的抽检,特别是做好农药、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抽检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能,明确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四)抓日常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督促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督促建立健全种植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抓品牌建设,引领农产品健康稳定发展。以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为契机,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为抓手,加强品牌培育,打造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和品牌生产基地。强化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结合起来,推行品牌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过程标准化管理。

(六)抓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产地检疫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在全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