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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
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0年02月1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经自查自评、综合评审和抽查,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成绩及名次

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自查自评、市考核组的综合评审以及对县区抽查考核结果,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东发改粮食2019589号)确定的分值测算方法和等级划分原则,综合评定了各县区人民政府2019年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成绩。其中,第一名为互助县人民政府,考核成绩为94.95分,考核等级为优秀;第二名乐都区人民政府,考核成绩为94.63分,考核等级为优秀;第三名民和县人民政府,考核成绩为94.02分,考核等级为优秀;第四名平安区人民政府,考核成绩为89.97分,考核等级为良好;第五名化隆县人民政府,考核成绩为89.93分,考核等级为良好;第六名循化县人民政府,考核成绩为68.56分,考核等级为合格。

二、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一)粮食安全考核体系不断完善

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区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形成了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考核工作格局。建立了县区政府完成自查自评、牵头部门综合评价和抽查考核的规范组织程序。完善了组织协调、通讯联络等考核工作机制,保证了各项考核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

(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巩固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未减少。积极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有效开展耕地土壤改良、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耕地质量等级有所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极大改善耕地的自然条件。“两区”划定工作全部通过省经验收。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未发现有污染源。不断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方案和办法相继出台。粮食生产科技投入持续增加,综合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贴。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三)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持续提高。

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有效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未出现“打白条、卖粮难”现象。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开展粮油春秋季普查,消除储粮隐患,完善管理制度,巩固“四无”成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相关补贴。落实粮食产销合作的要求,我市粮食企业与省外企业联合,建立粮油储备基地。建立完善应急调控体系,加强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实现应急供应网点全覆盖。开展市县区联动的应急演练,掌握粮食工作应急程序和步骤。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落实统计制度,强化市场信息监测,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企业自查和普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逐条进行整改。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纳入统计范围的粮油企业进行粮油检验监测,切实履行起区域检验监测监管的职责。推动全市特色农牧业产品发展,通过品牌商品推介活动,提升我市商品的知晓度和市场占有率。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增强企业实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落实监督检查和“大清查”经费,为开展检查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组织方面

一是部分县区政府考核任务落实不到位,导致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落实不力。二是县区考核工作力量薄弱,考核工作人员不固定,工作缺乏连续性,落实考核工作不及时。三是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涉及部门比较多,协调配合难度大,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缺乏沟通协调,工作未形成有效合力。四是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化隆县考核文件报送拖延的问题比较严重。五是平安区、化隆县、循化县在自查评分时,缺乏针对性和完整性,各县区普遍存在打高分的现象。

(二)任务落实方面

一是由于粮食种植与经济作物的比较效益,农民对种粮积极性不高,外出务工人员多,缺少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对粮食生产投入不足。二是受自然条件的局限和耕地受地理条件、水利设施的配套、粮食的产出收益的影响,粮食种植面积增加困难。三是粮食行政部门职能逐级弱化,粮食行政执法、统计调查等相关职责难以落实。四是粮食应急保障基础薄弱,粮油供应网络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五是扶持粮食企业发展缺乏举措,对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没有具体措施,县区政府对发展粮食流通产业缺乏政策和资金扶持。六是在落实粮食监管方面人员缺少,监管工作档案不完善,粮油经营户资料未及时更新的问题普遍存在。七是“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缺少地方扶持资金和具体措施,企业配套资金难以按时到位。八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成效滞后,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方面无具体举措。九是对本地粮油品牌建设中缺乏具体措施和资金支持。十是政策性粮食“大清查”中,反映出企业在管理制度、粮油仓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较多。(各县区存在的问题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清本县区粮食安全形势,主动服从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努力提高辖区内粮食安全。

(二)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各县区政府要结合考核通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主要领导要对粮食安全责任制亲自抓、重点抓,着力解决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相关部门要抓具体、抓落实,确保本县区粮食生产和供给。

(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梳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结合2019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重点弥补考核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本县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水平。请各县区政府于3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市考核办将整改情况纳入2020年度重点考核评分事项,对于整改不力,没有成效的县区将予以通报并从考核总分扣除2分。

  

附件:1. 2019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综合评分表

     2.2019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问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