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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20年03月01日    

省人民政府:

2019年,海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职,稳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海东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主任中共海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制定相应工作规则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海东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台账明确了八个方面35项具体任务措施。科学设置海东市2019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将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等工作纳入重点考核指标。三是着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申报了循化县阳光警务、民和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两个单项示范项目及平安区、乐都区、互助县、民和县四个法治政府示范县(区),并对市级示范创建单位创建活动进行验收。四是深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察,总结典型做法,梳理问题不足,注重整改落实,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序开展。五是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对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都按规定上报了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推进机构改革、统筹人员编制,构建规范高效的职能体系。一是权责机构整合到位。推进机构法定、职能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重新核定政府部门33个,调整和优化部门职责78项,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责法定、分工合理、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二是编制人员划转到位。新组建部门,所需编制都在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随着职能的增减和划转,在不突破行政编制总数前提下,作了动态调整。从严规范重新核定领导职数,改革后全市增加县级领导职数1名(增加正县级9名、减少副县级8名),减少科级领导职数74名(市级减少23名、县区共减少41名)。三是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精简和规范行政处罚事项,进一步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执法机构,加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理顺了执法管理体制,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明确了执法层级关系和事权边界。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优质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市本级梳理出187项(包括子项70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将183项行政许可事项配置到了市行政服务大厅各相关窗口,进驻率达到97.8%,网办率97.8%二是健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共梳理出市本级马上办事项涉及14个单位115项,一次办事项涉及16个单位共222项;网上办事项涉及27个单位363项;高频事项涉及7个单位47项。三是进一步以减证简政,整合14个部门的31项涉企证照事项,实行19个部门三十六证合一,通过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登记模式,大幅精减了证照办理环节。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累计承接86项、取消52项、下放95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190个,政府项目审批162个。加快了市场主体准入进程,企业注册登记时间由原来的20天缩短为5天,办事效率提高了4倍,当场办结率达到了82%,企业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强化地方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认真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严格按照调研、征求意见、专家审核、座谈、论证等法定程序,圆满完成了2019年立法任务。《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两部地方立法项目已经省人大批准;《海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草案)》《海东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草案)》两部政府规章项目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同时,拟定了市政府《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报备审查制度,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防止问题文件的出台和实施,2019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

(五)健全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能力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阳光决策、科学施政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规避行政决策失误的风险。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市政府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制度建设都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前期程序性工作的重点,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三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市委、市政府联合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组成部门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服务深度广度不断拓展,促进保障作用更加明显。2019年,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5件,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其他法律服务事项8次,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10余次。

(六)推进执法改革、强化执法监督,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一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加强海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年内成立多部门联合督导组对全市校园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等八个领域的监管执法开展了专项督察,取得了良好的督察效果。配合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专项督察组对市本级、乐都区、互助县开展了实地督察,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有效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环保部门开展了湟水河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全面落实《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576人次,检查企业1613家次,限期整改109家,责令停建8家,停产2家,行政处罚46起,罚款715.1万元,履行查封扣押案件2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城管部门开展湟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渣土扬尘治理、规范城市养犬行为、整治擅自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市场监管部门对制假售假、消费欺诈、虚假宣传侵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执法效果明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全市共涉及违法用地785宗,违法用地面积4770.11亩,耕地3279.97亩,立案649宗,结案424宗,处理相关责任人79人次,整改到位109宗,收缴罚款749万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在积极推行捕诉一体的同时,认真落实在检察办案中监督、在检察监督中办案的要求,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主动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全市公安机关近两年办理的治安案件进行评查,纠正违法行为。深入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形成防范、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今年移交司法部门案件8起。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双随机抽查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抓手,有力地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乱执法和执法盲区的问题。有效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行政执法标准化、程序化、行政裁量权精细化的要求,做到行政执法程序正当、内容合法,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范围、种类、幅度合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优化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提效。一是市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按时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12条,市人大代表建议85条,按时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15件。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通报制度,对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与市、县审判机关建立了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联动督促机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如:金彩印刷厂等诉被告平安区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被告海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由分管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为我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责任,确保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重点针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公款消费、民生方面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等问题专项监督和审计。审查质量呈现不断提高的态势,审计定型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有效杜绝了贪污违法及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委托第三方对市本级62个预算单位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资金监管、预算基础管理工作等4大类21项指标进行了综合绩效考评。四是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开展市县(区)乡(镇)三级领导干部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全年受理来信来访1030件,对信访突出问题和涉法涉诉案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化解时限,全市信访工作呈现三下降一好转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5件,行政诉讼案件96件,真正起到了定分止争的效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62 个,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88个,共开展排查2813次,排查出纠纷2276件,预防纠纷613件,调解各类纠纷2919件,调解成功2872件,成功率98.39%六是拓宽了群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海东市民服务热线12345、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24小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全年共受理热线电话咨询4800余件。

(八)强化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制度,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五公开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更新发布涵盖今日海东、县(区)要闻、部门动态、图片新闻、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专题专栏、视频报道等信息12683条。全年共发布政府文件、专题信息公开等信息公开类信息561条,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88条,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为主的执法监管类信息176条,拉面经济、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教育、就业、贫困救助等为主的民生保障类信息354条。二是进一步优化提升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确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整合成公安办证和车辆管理、商事登记服务、纳税服务、公积金业务服务、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审批、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和社保服务八大板块,涉及32个单位69项行政审批事项和388项服务事项。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推进集中服务,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找中心转变,以集中服务实现为民服务集约效应。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单位161家,设置窗口277个,窗口工作人员449人,受理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达到63.2万件,本年度已办结62.7万件,办结率为率99%,群众满意率99%以上。

(九)加强普法教育、深化法治创建,系统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成立中共海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守法协调小组,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高度指导全市普法工作,提升了工作推进力度,扩大了宣传效果。将普法工作重点纳入《海东市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任务台账》的基础上,印发《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部署开展2019七五普法活动,落实部门双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项工作标准,为持续推动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支撑。二是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推进七五普法。坚持把法律七进作为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的有效载体,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分对象分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年内通过文艺汇演、发放资料、解答咨询、悬挂横幅海报、摆放展板、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410余场次。开辟青少年普法阵地,大力开展进校园青少年普法活动,青春与法同行主题赠书仪式为引线,深入中小学校举行系列普法活动3场,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更新升级法治海东12348海东法网两个微信公众平台,紧贴社会热点、以法治视野为切入点,推送新闻类、纪实类、视频类、图解类普法信息2188条,阅读量达到200568次,总点赞数达到11734余次,转载分享8660余次。组织线上引流吸粉的创城法律知识竞赛”“法援惠民生有奖知识竞答”“宪法知识竞赛,增强公众号互动性、粉丝粘黏性,提升了新媒体网上宣传能力。制作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微动漫2部,在全市80余辆公交车上循环播放,乐都、平安60辆公交车车体上制作创城公益广告,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针对学生、机关工作人员、社会群众设计三类不同的调查问卷,开展问卷调查,分析我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情况。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印发《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定期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管理员完成动态管理学员账号、疑难解答、提醒学习考试等工作,有效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校干部培训教学课程。在干部培训教学中,依据班次的不同定位及层次区分,作出既有区别又相衔接的培训安排,增强法律专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内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2期,提升普法业务骨干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海东市普法工作注入强大活力。四是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将普法依法治理与依法行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市挂牌青海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民和县获得青海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91场次,悬挂横幅897条、张贴海报493张、发放宣传读本12600 册,参与人数达73200 人,增强了扫黑除恶全员参与、全面监督的浓厚氛围,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五是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加大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乐都区卯寨法治文化长廊入选青海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平安区平安小学被命名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开展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仍有待提高。个别领导干部仍习惯于用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解决问题,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还没有养成,处理问题会出现埋钉子、留尾巴的现象。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不力,应诉水平亟待提高。二是各县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发挥还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督察有待提高,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急需强化和完善。三是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机构重组后均未设置专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内设机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转入了司法行政部门,但编制人员未划转,工作有衔接断档现象。原县(区)法制办挂靠在县(区)政府办,组织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时由政府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度较高,现在由司法局协调、组织,统筹推进工作难度较大。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着力提高法治观念分期分批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统一授课,统一要求,统一测试,使各级领导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全面提升具体工作人员执法和服务的能力。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行政调解制度、行政裁决制度、行政执法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使规范性文件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同改革、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参谋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标准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对执法自由裁量权要细化、量化和严格规范,并公布执行,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四是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202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