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9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
专项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0年05月2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海东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和海东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东水专考〔2019〕01号),2020年4月26日—30日,市专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七个部门组成三个考核组,对各县区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从主体责任、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与信息化四个方面开展了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工作,现将核查和综合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分组考核情况

第一考核组:平安区自评分为94.33分,经考核组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得分为91.66分;互助县自评分为98.3分,经考核组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得分为94.18分。

第二考核组:乐都区自评分为100分,经考核组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得分为94分;民和县自评分为96.4分,经考核组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得分为92.25分。

第三考核组:循化县自评分为85分,经考核组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得分为84.69分;化隆县自评分为85分,经考核组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定得分为84.5分。

二、考核结果

根据各考核组综合考评得分和《海东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考核结果如下:

优秀县区: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

良好县区:化隆县、循化县

 

附件:海东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汇总表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海东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评分汇总表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得分

平安

乐都

民和

互助

循化

化隆

主体责任

工作机制建设

8

8

6

6

8

8

5

机构队伍建设

7

7

7

7

7

7

7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并公告

5

3

5

5

5

0

3

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5

2.75

4

3.25

3

2

3.5

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完成

15

15

15

15

15

15

15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5

11.77

12

11

14.18

11.99

11

预防监督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

15

13

15

15

14

15

15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

5

3.14

5

5

3

3

3

监测与

信息化

监测及信息化工程推进

10

10

10

10

10

8

7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5

5

5

5

5

5

5

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

10

10

10

10

10

9.7

10

其他

加分项

5

3

 

 

 

 

 

减分项

-5

 

 

 

 

 

 

合计

100

91.66

94

92.25

94.18

84.69

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