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8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东市2018年促消费资金
补助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

《海东市2018年促消费资金补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13日

 

海东市2018年促消费资金补助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商务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消费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促消费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全面完成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落实工作的通知》(青商财字〔2018〕322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企字〔2018〕61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支持对象

(一)六县区工业和商务局。

(二)在海东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户和电商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支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和大个体户、电商企业。

二、资金支持原则

(一)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县区工业和商务局、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予以支持。

(二)采用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挂钩的方式,按照各县区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和限额以上企业数量进行测算,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后予以补助。

三、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市级在省内或省外统一举办的各类促消费活动。

(二)支持县级在省内或省外统一举办的各类促消费活动。

(三)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重点支持限额以上企业和大个体户、电商企业。

(四)支持培育限额以上企业,对2018年新纳入统计直报系统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资金支持方法

(一)市级统一举办的各类促消费活动,经费全部从促消费专项资金中列支。促消费活动另有资金来源的,活动经费不足部分从促消费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县级统一举办的各类促消费活动,按照活动期间实际销售(营业)额的5%—10%予以奖励,对活动成效突出的适当增加奖金,单次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请材料:

1. 县(区)工业和商务局申请促消费资金的请示。

2. 促消费活动方案。

3. 促消费活动总结。

4. 促消费资金申请表(附件1)。

5. 促消费资金绩效考核表(附件2)。

6. 各参与企业在促消费活动期间的财务单据。

(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按照活动期间实际销售(营业)额的5%—10%予以奖励(限额以上企业按照活动期间实际销售(营业)额的10%—15%予以奖励),并结合活动成效适当增加奖金,单次奖励最高不超过8万元(限额以上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材料:

1. 企业申请促消费资金的请示。

2. 县区工业和商务局初审后的请示(如为限额以上企业,附相关证明材料)。

3. 促消费活动方案。

4. 促消费资金申请表(附件1)。

5. 促消费资金绩效考核表(附件2)。

6. 促消费活动期间的财务单据。

(四)对各县区组织引导企业开展的促消费活动,原则上按每季度每县区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局考核各县区上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各县区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和限额以上企业数量进行测算,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后予以补助。

(五)对2018年新纳入统计直报系统的限上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2018年新纳入统计的大个体户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申请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县区统计部门开具的限上企业证明。

五、资金管理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促消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使促消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市商务局将对各县区工业和商务局、重点企业使用促消费专项资金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消费旺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确保完成2018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

(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县(区)促消费资金使用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工业和商务局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市商务局。

 

附件:1. 促消费资金申请表

      2. 促消费活动绩效评价表


附件1

 

促消费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2018                    金额单位:万元

 

一、活动主办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营业务

 

开户银行

 

账号

 

二、活动简介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方式

 

活动内容

 

活动规模

 

三、活动主要经济指标

活动期间实现

销售(营业)收入

(附详单)   万元

与去年同期增长率

%

活动共产生经费

(附详单)   万元

申请促消费资金

万元

申请单位申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单位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奖励资金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奖励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县(区)工业和商务局审核意见

 

                              签署意见并单位盖章

                               年      

市商务局审核意见

                              签署意见并单位盖章

                                年      


附件2

 

促消费活动绩效评价表

 

活动名称

 

支持资金

 

分类

总分值

指标名称

评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投入管理指标

24

举办活动依据充分性

4

考察举办活动是否有充分的依据。

 

 

举办活动规范性

4

考察活动举办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反映举办活动的规范情况。

 

 

举办活动合理性

4

考察活动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客观实际。

 

 

活动管理制度健全性

4

考察活动是否有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预算执行率

4

反映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规范性

4

考察资金使用规范情况。

 

 

产出效益指标

24

补贴对象计划完成情况

8

反映扶持工作落实情况。

 

 

补贴对象覆盖率

8

考察是否按原计划的受益对象进行精准全面的覆盖。

 

 

补贴拨付及时率

8

考察项目资金是否及时拨付

 

 

经济效益指标

32

活动实现零售额增长率

8

考察活动贡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活动实现销售额增长率

8

考察活动参与企业销售额增长情况。

 

 

活动对消费市场的贡献率

8

考察活动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情况。

 

 

信息管理完备性

8

考察活动的信息统计管理,信息真实反映活动成效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

10

消费者满意度

8

考察消费者对活动的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