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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
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9月2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6日


海东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

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东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全力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在新动能开发、发展方式转变、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承载能力等方面交出了优异的答卷,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8年,海东市面对新的挑战与机遇,将继续以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经济发展由高增长向高质量转变,为兰西城市群建设贡献海东力量。为推动全市2018年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以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总抓手,开展工业强基发展年活动,进一步落实“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做优产业转移承接工作,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突出发展园区经济,不断激发发展活力,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共同发展”的发展新路径,结合《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以轻工、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物流为主的工业体系。

1.激发工业园区“造血”功能。推进国家级河湟新区建设,加快理顺河湟新区发展定位、管理体制、开发方向,充分发挥集聚优势,继续加大产业对接力度,强化产业融合,通过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构建产业互补,形成园区内部的紧密协作和循环利用;加强政府“放管服”职能转变,多路径招商引资、多渠道补充资金、多措施服务实体,全力打造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形成对全市、乃至我省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力驱动。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2.继续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按照“高新轻优”的发展原则,积极推动海东市高质量绿色发展。细化产业分工,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推动信息产业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完善企业数据库,加强水泥、玻璃、电解铝、铁合金、碳化硅等传统行业的整合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促进产能置换,提升传统企业经营管理、生产组织和技术系统水平;做好传统行业下岗员工的安置工作,鼓励再就业再创业,加强技能培训和转业服务。严格限制高耗水、高能耗项目,推动企业节水、节能改造,引导企业对标达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严格监管湟水、黄河流域企业污染排放。完善设施配套夯实园区发展新基础。着眼于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实现园区“九通一平”,年内重点推动园区实施基础设施项目64项,完成投资22亿元。重点推动民和天利硅业有限公司硅铁矿热炉及烟气余热发电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3.加快有色金属及冶炼行业发展。积极推动金属冶炼行业转型升级,加快编制《海东市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承接以铝、镁、铜、镍为核心的有色金属加工产业,着力打造集“采选—冶炼—金属加工—终端产品”一体化的有色金属全产业链,提升上下游产业契合水平,为本地发展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原料保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节能标准。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单位

4.推进特色轻工业发展。强化特色轻工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推进清真食品、民族服饰、民族特色工艺品、塑料制品、矿泉水等加工产业发展,加快出口导向型民族特色轻工业基地建设,重点推动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优质青稞原酒技改(二期)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5.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以新型轻合金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工业为主攻方向,构建新材料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深加工比例,加快推进镍系、镁系、铝系、锂系、硅系、石墨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建设比亚迪年产10GWH锂电池及配套材料、汉能太阳能薄膜电池、佳丰铝型材加工、正丰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濮耐高纯轻烧氧化镁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6.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以乐都工业园为载体,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促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汽车、农机装备等产业发展壮大,推进正平年产5万吨波纹钢管及波纹钢板项目,重点推进康泰铸680MN多功能模锻压机机组等项目。

牵头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乐都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7.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以临空综合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加快建设太阳能产业、储能电池产业和风能产业,重点建设泰玛聚光新能源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

8.推进信息产业发展。落实《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依托青海省大数据中心建设,持续推动我市“两化”融合,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传统制造向“现代智造”的转型升级,倾力打造以云计算和大数据处理为核心的“青藏高原云谷”,重点建设青海移动高原大数据中心二期、小依休信息产业链孵化基地、青海制造业双创云平台项目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9.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强技术创新,加快节能环保材料、设备及产品在工业等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开展节能环保服务,重点建设青海宝恒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10.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集中力量突破循环利用与节能减排的关键共性技术,重点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城市矿山”综合利用等领域的资源循环利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单位

11.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依托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海东科技园和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发展高原特色生物资源的原种抚育、育种、驯化、种植以及药用动物驯养基地及其产品的精深加工产业,重点建设瑶池生物科技2万吨树莓系列产品、国立医药年产200吨胆酸及150吨胆粉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二、构建循环型农牧业体系

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依托海东市河谷地带发展农业的天然基础,深入总结“黄河彩篮”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发展经验,强化绿色、有机、富硒和规模经营的农牧业转型升级思路。

12.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优化种养殖结构、稳定优势作物比重;结合脱贫攻坚,进一步以产镇融合、城乡统筹为核心内容,做好特色小镇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点编制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各县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13.加快农牧业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着力调整种养结构,做大做强“两优八特”产业,巩固提升湟水流域“菜篮子”生产能力,结合我市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富硒、黄河彩篮等品牌培育推广力度,重点建设现代生态牧场10个,种植饲草115万亩,标准化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38家,扶持培育家庭农牧场500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7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5家。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14.深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结合“黄河彩蓝”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和发展经验,促进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农牧业与旅游休闲、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引领提升行动计划,加快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电商服务能力,扶持发展观光休闲农牧业,新建休闲观光基地6个。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扶持和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发展产地初加工,走产地初加工和企业精深加工“双轨”并行之路,力争农产品加工率达到3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

15.推进农业产业提升行动计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打造高原、绿色、富硒、有机品牌,加快申报和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6.推进冷水养殖行动计划。充分利用黄河水域资源,合理利用梯级电站水库,发展立体网箱养殖等冷水设施渔业,有序推进规模化池塘养殖、库区冷水养殖,重点发展民和、化隆、循化沿黄河流域冷水养殖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17.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以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抓手,认真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以“四抓四强化”为切入点,实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五个确保”,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示范县”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18.持续推动农田开发整理。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力实施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重点完成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9.推进农牧业循环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加快现代生态牧场和家庭牧场建设,2018年力争全市建成现代生态牧场10个、家庭牧场600家,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8%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重点建设化隆县年产5万吨的生物有机肥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单位

20.加强禁养区管理。根据我市6617.96平方公里的禁养区划定范围,推进水源保护地、城镇村规划区、重要河流岸带等禁养区内298家养殖场的整改工作,重点抓好河湟流域禁养区内剩余56家养殖场的关闭、搬迁、转产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单位

三、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以文化旅游产业和商贸物流产业的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文化旅游产业以海东市丰富的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绿屏障、绿河谷、绿城区”三绿建设为基础,逐步探索全域旅游的发展新路径;商贸物流产业以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心的建设为中心,加快构筑“一主两辅”物流格局。

21.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全力打造“大美青海·风情海东”和“极地门户·青藏首站”旅游形象,推进《海东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25年)》和各专项旅游规划的实施,加快编制《海东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海东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打造以湟水河、黄河沿线旅游为核心的综合旅游产品体系。重点实施撒拉尔水镇、百里河湟文化旅游展示区、河湟民俗文化博物馆、青藏大客厅、群科特色小镇、柳湾彩陶遗址公园等新建项目和民和康格达景区、循化撒拉故里、互助北山、扎龙沟景区建设,新建和改造12家星级酒店、6个房车自驾车营地。

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22.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喇家国家遗址考古公园、瞿昙寺景区、柳湾彩陶三大文化品牌,深挖民俗文化,积极开展丝路花儿艺术节、环湖赛海东赛段赛事、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国际民间射箭邀请赛等品牌文化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具有市场规模和产业影响力的海东特色文化品牌。

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23.促进传统服务业升级转型。贯彻现代化服务业发展理念,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推进服务性消费升级,扩大服务业就业比例,推进研发、金融、信息、教育、养老、物流、会展、中介、商务服务、通信等领域服务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

24.促进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建设青藏高原东部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国际建材城、家具城、大型商贸综合体,以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心的建设为着力点,加快构建“一主两辅”物流格局,争取红星美凯龙青藏高原旗舰店年内投入运营,开工建设青海闽龙国际物流建材汽配城二期项目,加速建成以商贸、农产品、跨境电商、综合物流集散为主的商贸流通服务体系。推动民和县、循化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试点项目建设,争取乐都区、平安区、化隆县成为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

25.加快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政策支持服务体系,积极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加大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低碳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评级、担保等配套机制,推动绿色保险发展,探索PPP项目纳入绿色普惠试点。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海东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

26.扩大对外开放步伐。落实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和出口自主品牌“双育计划”,制定2018年度重点企业名单,重点落实特色轻工、新能源等领域省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

27.加快物流园建设。夯实我市物流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海吉星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红星美凯龙青藏高原旗舰店、青海闽龙国际物流建材汽配城等物流园的建成和投运,并以物流园为核心,拓展物流产业链;建设电商快递园,加强“互联网+”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力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28.推动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建立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运营体系,加快建立监管机构,制定优惠政策,建设保税加工区,逐步向综合保税区方向迈进,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贸易基地,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通关一体化合作,努力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四、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以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着力在兰西城市群建设中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具有河湟文化特色的高原生态宜居城市。

29.提升海东市城市功能。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建设,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和综合承载能力,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空间格局,协调推进“大交通、大水利、大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同步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进一步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建设节约型社会,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减轻环境压力;加快培育互助、民和等新生中小城市,启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撤县设市”工作,推进“撤镇改办”“撤乡建镇”;着力完善城市棚户区改造。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30.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施《海东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海东市城市管理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各县区“创卫生城市、创园林城市、创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结合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

31.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城市矿产”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与利用等重点领域资源的循环利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可持续绿色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单位

32、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现代木结构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发展绿色节能建筑,加快建成全省首个装配式生产基地,重点推进青海宝恒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33.加快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和筹备工作。积极谋划和争取海绵城市等国家级试点,加快完成《海东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任务分工方案》,完成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的编制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全面启动“海绵城市”水处理示范试验等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34.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年内争取开工建设高原美丽乡村120个,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美丽城镇建设项目10个,优先在10个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厂,在12个高原美丽乡村推进分布式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升村容村貌。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五.加大基础保障能力

以生态基础保障和基础设施保障为重点。生态环境是地区发展的第一保障,协同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以城市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升级为主,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和产业承载能力。

35.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落实《海东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2018年工作要点》,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力度,加快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36.推进海东市“河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海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河长责任体系、细化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加快对湟水干、支流等重点流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分阶段实现“三年见成效、五年实现治理”及污染物“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要求,确保黄河、湟水河断面水质达标。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7.推进海东市“三绿”建设。落实《海东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总体规划》《湟水流域规划化林场建设方案》,持续推进我市“绿屏障”“绿河谷”“绿城区”建设,完成南北山绿化,实施黄河、湟水河两岸人工林基地建设,统筹湿地公园、道路绿化、河滨绿化等建设项目,增强绿色底蕴,形成城乡一体绿化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

38.加快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巩固“基础设施建设年”成果,加强要素支撑保障,推进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海东市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大交通、大水利、大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支撑能力。交通方面,协调推进机场三期、西城铁路、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好大循高速、南绕城高速东延段、海大1号桥等重点项目;能源方面,加快推进180兆瓦光伏项目,开工建设涩宁兰管道至化隆、循化至黄南州项目;水利方面,全力推进河湟地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杨家水库、南北干渠灌溉等项目进度;通信方面,以中国移动大数据中心为基础,加快电信、联通等企业在临空综合经济区大数据中心项目布局;完善海东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给水、排水、燃气等项目,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

39.推进海东市地下管廊建设。严格按照《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包含排水、供水、排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的地下管廊;推进雨污分流管网的覆盖面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继续排污口整治行动,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工程,年内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2%。完成海东市“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全国总结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局等相关单位

40.深化资源勘查工作。继续深化海东重点地区金属矿产铜、镍、金,非金属矿产石灰岩、陶粒板岩,能源矿产铀等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加强老矿山外围的成矿预测和找矿工作,进一步创新资源勘查模式,采用先进和适宜的工作技术手段、仪器装备,全面推进绿色勘查。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单位

六、加强创新驱动和人才工作

创新驱动以创新工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强创新对经济的驱动能力。多措并举,完善人力资源体系,提升就业水平,保障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

41.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平台建设,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创业为目标,进一步扩大科技企业规模,加快发展特色化与专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推进青稞酒、高原绿色食品、新型建材、石膏产业、镁基合金新材料研发中心等实验室的创建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打造品牌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一批新的科研成果。重点建设小依休信息产业链孵化基地、青海制造业双创云平台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42.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加快政府职能“放管服”转变,大力实施“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工程,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43.推进柳湾特色人才小镇建设。依托海东科技园人才服务平台和资源,围绕形成高原特色产业人才集群,进一步提升发展定位,升级园区功能,健全创新创业服务链条,促进人才与产业精准对接,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产业+人才”小镇。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平安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4.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基础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专业培训和智力引进为主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集中优势办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施人才引进战略,落实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加强与北京中关村及知名院校的交流联系,建设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继续发挥我市“十大劳务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

45.完善循环经济制度框架。配合省相关单位循环经济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落实《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细化方案》,开展搜集、测算、汇总、评价工作,配合完成我省循环经济相关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

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以国务院部门机构改革方案为总领,完成政府部门整合工作;探索海东市“破立降”工作思路和“放管服”职能转变。在机制上,探索“兰西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完善企业奖惩、“僵尸企业”退出等机制。

46.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海东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政府部门“放管服”职能转变,建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立、降”工作思路,加大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的改革推进力度,转变政府对产业、企业的扶持方式,建立企业奖惩机制,加快“僵尸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的研究制定工作。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47.加快机构改革。制定海东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加快部门调整,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8.推动形成“兰西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落实《兰西城市群发展规划》,围绕协作一体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加快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协同共享、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协同机制的形成。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49.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强化“三线一单”,建立以环境准入为主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进一步明确各工业园区发展方向和产业类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