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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2018年度 “厕所革命”
考核奖补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1月0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2018年度 “厕所革命”考核奖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2日

 

海东市2018年度 “厕所革命”考核奖补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海东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18〕12号),为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激发“厕所革命”建设的热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聚焦全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任务,通过统一调度、督促督导,绩效考核、资金奖补,上下协同、主动作为,坚持“先建后补”原则,充分调动各县区、各部门和广大城乡居民参与厕所建设的积极性,真正把小厕所建设办成民生幸福实事,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要。

二、奖补依据

1.《关于印发<青海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18〕9号);

2.《关于下达全省“厕所革命”2018年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青发改投资〔2018〕295号);

3.《关于印发<青海省“厕所革命”调度考核奖补方案>的通知》(青发改投资〔2018〕439号);

4.《关于印发<海东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18〕12号);

5.《关于下达海东市“厕所革命”2018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东发改投资〔2018〕287号)。

三、奖补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全面完成2018年度全市25439座“厕所革命”建设任务。

(二)发挥撬动作用。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农户卫生厕所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奖补、政策引导、农户自筹等方式,让最先参与“厕所革命”的农民成为受益者和宣传员,调动群众积极性。

(三)体现奖优罚劣。建立“厕所革命”建设指标量化验收考核体系,对各县区“厕所革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考核,以完成2018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为底线,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县区进行奖补,未完成的不予奖补。

四、考核打分

根据《海东市“厕所革命”建设验收方案》(东政办2018235号),成立全市“厕所革命”建设验收小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发展委、文体广电局、旅游发展委、卫生计生委为成员单位,于元月初对各县区2018年度“厕所革命”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对照“海东市2018年度‘厕所革命’建设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考核打分。按照综合得分顺序,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每个奖励等次各设两名。

五、奖补办法

(一)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以省“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我市的“厕所革命”奖补资金为主,不足部分根据资金缺口,由市财政予以补贴。

(二)奖补范围及标准。

1. 农户厕所奖补。对2018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内的农户厕所(其中不包括易地扶贫安置点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户厕所),在已下达的省级、市级补助资金基础上,旱厕每座再奖补300元,水厕每座再奖补800元。超额完成部分不纳入本年度奖补范围,可作为明年建设任务。

2. 县区考核奖补。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考核为一等奖的县区各奖补200万元,对考核为二等奖的县区各奖补170万元,对考核为三等奖的县区各奖补140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项目管理方面。各县区政府作为“厕所革命”建设实施主体,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各行业部门对所属行业厕所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合做好各级督导检查验收工作。

(二)资金管理方面。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建设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落实县区配套资金,并统筹国家和省级各类建设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合作,确保厕所建设的基本资金需求。

 

附件:海东市“厕所革命”2018年度建设考核评分表


附件              海东市厕所革命”2018年度建设考核评分表

 

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项

赋分标准

分项

得分

总项

得分

I级指标

分值

II级指标

分值

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51

组织领导情况

12

1、成立县(区)厕所革命领导小组(2分)

有成立县区厕所革命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2分;未成立,不得分

 

 

2、把厕所革命纳入本县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3分)

有纳入本县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相关文件,如市级层面为《各县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东办发〔201852号),得3分;未纳入,不得分

 

3、建立厕所革命建设工作台账,开展厕所革命建设旬调度(3分)

建立县区旬调度台账,得3分;台账不健全,资料混乱,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

 

4、县区厕所革命专项督办情况(4分)

开展县区厕所革命专项督办3次及以上,得4分;3次以下,得2分;未开展,不得分

 

资金筹措情况

30

1、县级财政设立厕所革命专项资金落实自筹资金(10分)

以到款凭证为准,落实县级配套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得10分;500万至300万元(含),7分;300万至100万元(含),得5分;100万元以内,得2分;未落实配套资金,不得分

 

 

2、落实农牧民自筹资金开展农牧户卫生厕所建设情况(10分)

落实农牧民自筹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得10分;500万至300万元(含),7分;300万至100万元(含),得5分;100万元以内,得2分;未落农牧民自筹资金,不得分

 

3、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厕所建设(10分)

以采购合同、支付凭证为准,落实社会资本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得10分;500万至300万元(含),7分;300万至100万元(含),得5分;100万元以内,得2分;社会资本未投入,不得分

 

群众工作

开展情况

9

1、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开展厕所革命宣传报道(3分)

有宣传报道相关资料,得3分;没有,不得分

 

 

2、召开动员大会、入户动员群众开展卫生厕所建设(3分)

有入户动员相关资料,得3分;没有,不得分

 

3、按相关规范标准指导群众开展卫生厕所建设及提标改造(3分)

有指导群众开展卫生厕所建设及提标改造的相关资料,得3分;没有,不得分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38

项目前期工

作开展情况

9

1、把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景区景点及加油加气站(3分)

有细化分解县区年度计划的相关文件,得3分;没有,不得分

 

 

2、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将公共厕所一并纳入规划(3分)

有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得3分;已委托编制卫生专项规划,得1分;未委托编制卫生专项规划,不得分

 

3、厕所建设与城乡规划衔接,厕所区位布局、建设改造、污粪处理、管网配套等控制要求(3分)

城镇、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城乡规划衔接,得3分;未将城镇、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不得分

 

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5

1、完成县区年度建设总任务(10分)

完成县区年度建设总任务,得10分;未完成得,按完成率折算分值,如完成率为88%,得分为10×88%=8.8

 

 

2、完成县区年度建设总任务中各分项任务(10分)

共分城乡公共厕所(包括城镇、农村、商贸流通公厕)、农户厕所、社会加油气站厕所、旅游景区厕所、公共服务机构厕所(包括教育机构、卫生机构、民政福利机构、体育场厕所)、宗教活动场所厕所等6项,全部完成得10分;每未完成一项,扣2

 

3、农户厕所资料整理情况(5分)

农户厕所分户档案表齐全,一次性通过市经验收,得5分;一次整改后通过验收,得3分;多次整改后通过验收,得1

 

建设效果情况

4

1、符合建设标准及规范性要求(2分)

符合市经验收标准,得2分;不符合市经验收标准,不得分

 

 

2、采用新材料、运用新技术(2分)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得2分;未采用,不得分

 

运行管理情况

11

 

11

1、签订公共厕所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人(2分)

已签订公共厕所管理责任书,得2分;未签订,不得分

 

 

2、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分)

已落实经费,得3分;未落实,不得分

 

3、城乡公共厕所投运情况(4分)

城乡公共厕所全部投运,得4分;城乡公共厕所投运率大于70%,得2分;城乡公共厕所投运率小于70%,大于50%,得1分;城乡公共厕所投运率小于50%,不得分

 

4、在景区、城市公共场所等区域设置标识指示牌,方便群众如厕(2分)

设置标识指示牌,得2分;未设置,不得分

 

加分项

鉴于各县区农户厕所建设任务差异较大,为体现考核结果的公平性,根据各县区的实际完成数,每完成1000座农户厕所建设任务的,加3分,依次类推,确定分值时小数点后面可保留两位数。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