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精神,现编制本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市政府2016年1月1日至12月28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电子版发布在“海东市政府”网站(www.haido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东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208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8612678。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6年,市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围绕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海东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指定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政府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按照《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对市府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主动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同时,实行季报通报制度,结合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上报的季报单和目录备案表,对各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每季度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全年共印发通报4期。
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办公室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互动交流等服务。
(三)做好三个沟通,保障网上投诉办结率。一是做好与领导的沟通。每天按时接收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2345市民服务热线”,每个工作日及时向领导反馈处理情况,每周编发《海东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周报》,每月编发《海东市政府门户网上网上留言办理情况》通报,;二是做好与处理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处理情况,并督促其按时反馈;三是做好与网上投诉人的沟通,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并了解情况,严格按照网上投诉办理期限将处理结果回复留言人。2016年热线共受理市民来电25016件,日均68件。其中:直接答复或办理18564件、占74.2%;转至市直部门和县区等相关单位办理5505件、占22%;催办947件、占3.8%;共办结24515件、办结率98%,群众满意率98.9%。根据统计,市民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综合、“三农”问题、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效能等方面。受理市长信箱200件,办结174件。受理网民留言333件,办结315件。
(四)编制公布海东市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职能转变以及推进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取消和衔接,并依据改革试点后市政府部门、单位职能设置变化情况,对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逐项严格审查、梳理、清理、调整和确认。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海东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题。发布海东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题信息。经过全面清理、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纳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范围的27个单位(部门),共梳理出职权事项3480项。其中,行政许可104项、行政处罚2684项、行政强制135项、行政征收(征用)74项、行政收费9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39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检查123项、行政监督71项、其他类205项。共绘制流程图365张。
(五)抓督查促落。一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认真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政府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328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文件、专题信息公开等4410条,其中政府文件163条,大事记12条,海东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题信息3721条,发布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和各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109条,民生保障方面信息183条,重点项目方面信息31条,执法监督方面信息64条,价格收费方面信息13条,征地征房方面信息18条,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行政许可等信息96条;经过网站普查常态化,增加了县(区)网站的信息量,通过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9817条。通过海东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平台全年发布公众信息760条。通过海东时报发布政府信息3350条。通过市县(区)电视台发布政府信息960条。通过市县(区)档案馆发布政府信息790条。通过公报、发布会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241条。
信息公开以市政府所履行的政府职能为依据,并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全年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和者不完整信息。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主动关注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219次,回复市长信箱和网民留言489条,2016年海东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市民来电25016件,日均68件。办理了市民反映的城市综合、“三农”问题、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切实保证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积极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努力将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建成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达民意的桥梁。
全市共设立公共查询点10处,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7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网上留言。全市严格遵照落实有关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增进对政策法规的了解。
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2016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将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市政府、平安区、循化县对网站进行了系统性整改,公开信息栏目更加新颖,格式更加规范。主要开设了政府机构介绍、行政法规、综合经济、旅游指南、招商引资、城市建设项目推介、海东市行政效能建设、构筑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精准扶贫、区县要闻、部门动态、政民互动、动态信息等专栏。
2、其他形式
市县(区)通过《海东时报》、《海东快讯》等简报、海东市政府微信、微博公布平台、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市县(区)档案馆提供查阅以及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府信息查阅处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度,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3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4件,被依法纠错4件,其他情形21件;行政诉讼7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9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27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题材有待丰富,需更加贴近广大市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
2、“五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
3、政策信息解读不够,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信息发布和更新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拓展交流平台,加强网络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科学配备人员,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督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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