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8〕18号)要求,现将《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随文呈上,请审示。
2018年3月16日
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现编制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市政府2017年1月1日至12月28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电子版发布在“海东市政府”网站(www.haido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东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208号,邮编:810600,电话:0972—861267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7年,全市上下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围绕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海东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布《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政办〔2017〕193号),进一步明确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26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和主要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成员单位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认真落实《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17〕192号),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化。
(二)加强政府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办文程序中落实公开属性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主动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多方位提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在市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专栏,对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集中发布。同时,实行季报通报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上报的季报单和目录备案表,对各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每季度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全年共印发通报4期。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办公室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公开。
(三)政民互动平台做好三个沟通,保障网上投诉办结率。一是做好与领导的沟通。每天按时接收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2345市民服务热线”,每个工作日及时向领导反馈处理情况,每周编发《海东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周报》,每月编发《海东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留言办理情况》通报,;二是做好与处理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处理情况,并督促其按时反馈;三是做好与网上投诉人的沟通,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并了解情况,严格按照网上投诉办理期限将处理结果回复留言人。2017年海东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市民来电23796件,日均65件。其中:直接答复或办理16213件,占68.1%;转至市直部门和县区等相关单位办理6564件,占27.6%;催办1019件,占4.3%;共办结23435件,办结率98.5%,群众满意率98.5%。受理市长信箱374件,办结342件。受理网民留言193件,办结187件。
(四)抓督查促落。一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认真落实《青海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政府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4688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文件、专题信息公开等6482条,(政府文件218条,大事记12条;开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行时”专栏一个,发布各类信息352条;发布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和各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52条,民生保障方面信息178条,重点项目方面信息43条,执法监督方面信息84条,价格收费方面信息6条,征地方面信息12条,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行政许可等信息99条。)经过网站普查常态化,增加了县(区)网站的信息量,通过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0568条。通过海东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平台全年发布公众信息706条。通过海东时报发布政府信息4143条。通过市县(区)电视台发布政府信息1021条。通过市县(区)档案馆、办事大厅发布政府信息1442条。通过公报、发布会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326条。
信息公开以市政府所履行的政府职能为依据,并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全年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
全市共设立公共查询点10处,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7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网上政民互动留言栏目。全市严格遵照落实有关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增进对政策法规的了解。
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主动关注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121次,回复市长信箱和网民留言567条,2017年海东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市民来电23796件,日均65件。其中:直接答复或办理16213件,占68.1%;转至市直部门和县区等相关单位办理6564件,占27.6%;催办1019件,占4.3%;共办结23435件,办结率98.5%,群众满意率98.5%。据统计,市民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综合、“三农”问题、城乡建设、社会事业、行政效能等方面。切实保证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积极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努力将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建成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达民意的桥梁。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将相关信息全面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新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证了保密审查无遗漏,网站堵漏了数条错误信息,信息发布错误率大大降低。市、县(区)网站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及时开设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行时”专栏。
2、其他形式
市县(区)通过《海东时报》《海东快讯》《海东动态》、海东市政府网微信微博平台、海东市广播电视台、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体以及市县(区)档案馆提供查阅以及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府信息查阅处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60件,办理59件,答复申请60件。其中,属于已公开范围的5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的5件,回复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度,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4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6件,被依法纠错5件,其他情形24件;行政诉讼8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9件,被依法纠错8件,其他情形2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7年全市共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经费105.8万元,用于网站建设、机房改造和人员培训等。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均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题材有待丰富,需更加贴近广大市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
2、“五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
3、政策信息解读不够,新闻发言人制度机制有待完善,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信息发布和更新有待进一步提高。
4、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需要丰富,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拓展交流平台,加强网络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科学配备人员,明确分工,规范程序,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海东市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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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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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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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2468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0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6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05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海东时报、市县区广播电视台、档案馆)
|
条
|
660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2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7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4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8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