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4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法勘查开采行为,切实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现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执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准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一律不得出让登记矿业权。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用地、用草、用林、用水等准入条件的审查,切实推进矿业权“净矿”出让,全面推进矿业权招拍挂竞争性出让,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政策。

  二、加强监管,推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法律、政策和批复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加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行为及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监管,严格执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有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做好监督服务工作。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生产,边治理”主体责任,切实保护矿山生态地质环境。

  三、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矿产违法行为。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以修复治理名义采矿等违法行为,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级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机制,对矿产资源疑似违法图斑,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四、协调联动,形成监督执法工作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明确本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水利、公安、应急等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完善部门之间相互支持配合、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监管和执法工作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组织协调,做好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的合法性审查,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合法性审查,依法查处矿山企业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好矿山企业生产活动的环境监测,依法查处造成水域、大气污染的矿山企业;林业草原部门负责对矿业权占用林地草地情况进行审查,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的矿山企业,依法履行林草执法职能,加强定期巡查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做好林地草地保护、矿山复绿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合法性审批,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切实消除河道防洪安全隐患,加强水务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矿山企业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各类非法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矿山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切实加强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合法性审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开采活动的矿山企业,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强化监督,落实行政执法问责机制。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合力破解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难题。加强自然资源行政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衔接,监督问责机制,对矿产执法中发现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2022年1月11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