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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6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审计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华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胜源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员:王海波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林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顺山   市审计局局长

徐汉玉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财政金融部部长

  霍振岳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保国成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国资委副主任

韩海峰   市财政局局长

  张启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妥文立   市住房建设局局长

祝凤甲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三永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良泰   市水务局局长

保秀萍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剑   市林草局局长

张一弓   市金融办主任

才让太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强   乐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王晓红   平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马晓瑜   民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王国栋   互助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马占奎   化隆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林   循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田建军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邵志娟   青海银行海东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审计局,王海波、刘顺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加强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审计问题整改等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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