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9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深化税收征管
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相关单位:

为保障全市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21〕109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21〕91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海东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史瑞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进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灿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局长

 员:韩如龙   市法院副院长

张有才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吉荣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丁来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平祥   市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学瑞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费崇义   市民政局副局长

蒋中晰   市司法局副局长

徐尚恩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陶春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詹晋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蔡秀萍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冀永萍   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马成良   市商务局副局长

韩溢才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侯元庆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张孝荣   市统计局副局长

鲁振明   市医保局副局长

  张文靖   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副局长

  吕瑛春   人行海东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申大孝   海东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李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全国、全省税务系统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研究审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组织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事项;加强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的措施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研究提出拟报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制度措施和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落实过程中与有关方面的协调;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提出新的改革措施;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1月25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