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2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2114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合理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对于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维护和谐稳定社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工作,切实明确责任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优化政务服务,畅通互动交流,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协同发展。

二、压实管理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公众需求,加强统筹规划。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紧扣重点工作,做强做精政务新媒体。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发布信息、行业服务、宣传工作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内容审核、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等职责。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回应关切、行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设置有效互动功能,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便民热线等政策知识库提供政策咨询,及时回应网民关切,认真做好互动留言的办理反馈、审核发布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强化对突出问题的监管和整治,尤其是针对以下八类问题,要切实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改仍未解决问题或屡次出现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属于各县区管辖范围内的新媒体账号,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及时督促予以关停注销;属于市级有关部门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由该部门负责整改或关停、注销等工作。

1. 功能定位不清。长期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甚至刊登或链接商业广告。

2. 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内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性不高,对热点公共事件、重大舆情“躲着走”。

3. 互动服务不实。对公众需求诉求“不闻不问”,或回复出现“雷人雷语”,办事服务功能不好用、不实用。

4. 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重大表述错误。

5. 管理底数不清。账号长期闲置不注销,甚至遭“盗用”。

6. 过度“娱乐化”。不分场景“卖惨”“卖萌”,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引发公众反感。

7. 运维保障差。发布类账号长期不更新或更新不及时,被公众质疑为“僵尸”“空壳”;移动客户端等无法安装或无法使用。

8. 托管变“脱管”。代运营机构资质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审校机制缺失,主办单位放任不管。

四、健全保障机制

(一)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力度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围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关键点,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环节全流程、全过程信息公开。要充分调动业务部门积极性,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实现信息同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要积极探索与外部技术力量合作,更多制作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产品,县级政务新媒体要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二)加强矩阵协同联动。建立以本地区或业务部门主账号为引领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充分发挥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内部协同功能,开展权威发声联动、转办督办联动、线上线下联动。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间以及与主流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开展优质内容交叉转载,提高权威政府信息抵达率和影响力,助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三)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导向,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责任领导、审核流程。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要求,坚持分级分类审核,严格做到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提升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严格委托管理制度。实行委托代运营的,选择的运营机构必须具备互联网信息传播和媒体运营资质,要督促运营机构提高政治敏锐性,提升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和责任人,建立运营监督机制,全面科学考核运营绩效。

五、强化监管机制

(一)明确开办主体。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保障能力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第三方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在已有账号健康活跃、优质高效的前提下,确有能力和必要的,由县级政府或市级相关部门向市政府办公室申请,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后,方可开设多个账号。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要及时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协调第三方平台做好关停注销工作。

(二)实行分级备案。各县区、各部门都要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适宜,在按要求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的同时,应向本级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所属部门开设账号,要经机构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本级政府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关停注销或基本信息发生变动,要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信息修改提交。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摸清、精准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底数。所有政务新媒体均应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动态监管,确保报送系统信息准确、全面、完整,避免账号误报、漏报、瞒报等问题。根据政务新媒体行政层级、业务领域和平台类型,从职能契合、制作水准、传播效果、互动回应等维度,探索差异化评价,开展分级管理。各县区要做好本地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季度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关停问题账号,做好注销账号报备相关工作。

(四)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组织保障力度,为政务新媒体正常运维提供必要运营经费,配备熟悉互联网和新媒体业务的专(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运营保障能力。要加强账号密码管理,防止账号被盗、密码丢失等事件发生。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防护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处突应急预案,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水平。


 

 

 

               202238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