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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90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海东市新冠疫情地区城市封控后
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新冠疫情地区城市封控后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疫情地区城市封控后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海东市新冠疫情地区城市封控后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人:史瑞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进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霍振岳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员:哈粮德   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市网络舆

          情信息中心主任

     王英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费崇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尚恩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志林   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魏延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牛周羊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松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孟德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秉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应庆业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

            国网海东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乐都区委常委、副区长

       苏铧烨   平安区政府副区长

       石建军   民和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清林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巴才让快  化隆县委常委、副县长

            循化县委常委、副县长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疫情地区城市封控后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储备投放、物资运输、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加强居民水电气暖的供应保障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封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东政办〔202276号),强化衔接,密切配合,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一)明确目标,做到保障有力。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满足防控工作需要。严格按照“供应充足、质量保证、价格平稳、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形成高效运行的保障机制,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二)加强监测,确保市场平稳。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行业领域的监管,重点督促全市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企业做好粮油、肉蛋类、蔬菜、应急方便食品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加强全市生活物资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生活物资的配送、调运创造条件,保障运输畅通。

(三)健全机制,提升保障能力。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充实工作力量,坚持平战结合、相互联动,不断提升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提供强有力支持。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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