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计划及任务分工清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并经省相关部门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1日
2022年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计划
及任务分工清单
今年入汛以来,各种超预期灾害频发,各县区道路、管网、线路及群众住房等遭受不同程度损毁,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尤其是2022年9月1日,互助县威远镇红崖村发生山体滑坡自然灾害。灾害发生后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迅速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指导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在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救援处置、灾损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扎实高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让灾区群众尽早恢复生产生活,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2022年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计划及任务分工清单。
一、资金分配计划
(一)分配原则
1. 坚持民生优先。立足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保障基本民生,将救灾资金优先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倒损住房维修加固及重建,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农村公路、河道治理、农牧设施建设等民生方面。
2. 突出受灾重点。本次资金安排中,重点向互助县红崖子村灾后重建倾斜,其他县区统筹考虑受灾人口、成灾面积、基础设施损失等因素,做到重灾多补、轻灾少补、急重优先、统筹安排,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公平、公正。
3. 适度超前谋划。高起点谋划灾后重建项目,集中资源,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力争2023年底前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全面完成,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乡村产业全面恢复,群众收入不断增加,生态系统得到修复,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分配计划
1. 应急抢险资金共计1230.81万元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695.81万元:省上带帽下达给互助县59.15万元;拟安排其他县区636.66万元,其中乐都区267.15万元、化隆县348.06万元、循化县21.45万元。
——省上带帽下达互助县应急抢险处置资金535万元。
2. 灾后恢复重建资金45602.2万元
——带帽下达互助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5965万元:1650万元用于红崖村受灾农房易地搬迁项目;22678万元用于第三中学建设项目;293万元用于第三中学市政道路连通工程;450万元用于红崖村人畜饮水巩固提升项目;269万元用于乡村道路、公路及提升工程;625万元用于红崖村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市级统筹支持互助县灾后重建资金8789万元:2391万元用于第三中学建设项目,3591万元用于红崖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07万元用于第三中学市政道路连通工程,1600万元用于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消防大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排其他县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0848.2万元:450万元用于全市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安排乐都区4531.2万元,其中31万元用于受灾农户房屋维修加固项目,1500万元用于西关村水毁管网修复工程,3000.2万元用于上教场村周边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安排平安区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灾害灌区骨干工程水毁维修项目,500万元用于水毁道路修复工程;安排民和县1000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受灾农户房屋维修加固项目,430万元用于水毁道路及挡土墙修复工程,567万元用于灌溉工程灾后受损修复工程;安排化隆县198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水毁治理项目,980万元用于人饮维修养护工程;安排循化县1887万元,其中209万元用于受灾农户房屋维修加固项目,916万元用于水毁道路设施维修工程,762万元用于水毁水利设施维修工程。
二、重建任务分工
为迅速启动重建项目,高效有序按期完成重建任务,针对已确定的30个灾后重建项目和4个抢险救灾项目,逐项梳理分解细化了灾后重建项目任务分工,从资金争取、前期工作、开工建设、竣工及验收等项目建设的4个重点环节,明确了每个项目工作职责、时限要求及责任单位。请各县区、各部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所有灾后重建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并做好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明年3月底前重建项目全部动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主要重建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服务,压紧压实目标任务。对本辖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总责,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和落实恢复重建的各项任务。市级各行业部门要及时指导帮扶和督导检查,并全力争取省上既有渠道资金,保障重建项目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做好要素保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快速高效抓好重建项目的土地供应、物资运输等要素保障。加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完整、准确编报前期审批要件资料,市直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线上办理和“容缺+承诺”机制,力争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需由省级部门审批的事项,由相关行业部门及时跟进办理,确保灾后重建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三)严格项目管理。要及时根据要求对灾后重建方案、补助标准和实施办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灾后重建各项工作阳光操作,规范运行。要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四制”要求,建立完善安全质量监管和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技术要求的建筑工程项目投入使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持续加大项目前期、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现场施工、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尤其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紧紧围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相关县区、部门要落实责任、查清情况、补足短板,确保项目高效推进,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1. 青海互助“9·01”山体滑坡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
2. 海东市2022年自然灾害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除互助县)
3. 海东市2022年自然灾害抢险救灾资金分配计划表
4. 2022年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分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