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贯彻落实<关于青海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4日
海东市贯彻落实《关于青海省推进以
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
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
为持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落实好《关于青海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县发展定位,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结合实际,制定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科学把握功能定位,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 主动承接好兰西城市群发展辐射带动作用。充分融入兰西城市群发展全局,主动承接人口、产业、功能,特别是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疏解转移,强化快速交通连接,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民和县发挥兰西城市群的核心节点的位置优势,大力推进兰西农副产品电商综合物流园、民和商贸物流园、三川综合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建设,着力把民和建设成为甘青区域一体化和兰西城市群的商贸物流集聚区。互助县全力推进互助—西宁城东区衔接发展,支持打造西宁仓储物流基地和城乡区域化发展样板,积极承接西宁生物科技园和东川产业园外溢产业,加快食品、仓储、物流、医药加工等产业转移项目落地。化隆县以西成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谋划西成铁路昂思多站到群科新区的高等级公路,提高化隆至西宁、海东两市的快速通达和综合运输能力。提升群科新区、巴燕加合经济园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群科新区着力打造拉面企业孵化基地,推动拉面经济品牌化、特色化、连锁化发展。循化县以兰西城市群建设为牵引,以河湟谷地城市群建设为依托,围绕“四种经济形态”,加强产业链对接,立足在清真食品、民族服饰、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方面优势,全力打造清真食品民族用品出口加工基地,加快培育高附加值产业,提升出口产品品质,扩大特色产品出口贸易规模。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品牌产业促进局
2. 突出特色县域经济。根据专业功能县城名录,聚焦产业“四地”建设,加快将民和县打造为生态农牧型县城,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打造为文旅融合型县城。支持民和县以“稳粮油、强优势、促畜牧、兴特色”的思路,重点围绕奶牛、肉牛肉羊、饲草、马铃薯、果蔬五大产业,加快推进奶牛养殖基地、肉牛肉羊养殖基地、10万亩马铃薯种植基地、30万亩玉米种植基地、牡丹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全力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畜产品品质,重塑全省瓜果之乡品牌。支持互助以土族民俗风情、青稞酒文化、高原森林氧吧、土族盘绣等为特色,以推进旅游投资、旅游产品开发、非遗传承发展、乡村文化振兴为重点,开展土族故土园提质升级、北山5A级景区创建等工程,推进乡村旅游差异化发展和“生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全力构建“一园一山·两廊多点”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支持化隆县发挥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推动以雄先岗山、群科新区、沿黄河水电站为代表的山水画廊生态观光游开发建设,深入挖掘夏琼寺、旦斗寺等藏传佛教寺院历史及宗教价值,加强阿河滩清真寺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逐步将旅游产业打造成为化隆经济新的增长极,彰显化隆县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新风貌。支持循化县依托黄河、古村镇、印象城、民俗、民居等资源及撒拉文化底蕴,开发研学、体验、休闲三大旅游项目,积极打造撒拉族绿色家园5A级景区,全面提升旅游接待能力,打造集文化体验、研学旅行、风情观光等于一体的“一核一廊两带两区多组团”全域旅游格局。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3. 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产区。全力推动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三个省级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建设,根据各地资源分布,定位区域功能形成川水特色农业产业区,浅山优势农业旱作产业区,高位浅山和脑山绿色农业产业区,着重打造生猪、肉牛(牦牛)、肉羊(藏羊)、奶牛、禽蛋、冷水鱼为主的六大生态养殖产业带,加快建设杂交油菜制种基地、马铃薯脱毒繁育研究实验基地,全力推进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现代生态牧场建设等项目进度。推动省级农产品主产区内的县城集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做强马铃薯主食化加工、青稞杂粮精深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做优循化线椒等县域品牌,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2%以上。推进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
4. 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结合化隆县被列入人口流失县城名录的实际,以立足资源禀赋和沿黄区域优势,培育生态环境友好、吸纳就业能力强、关联度高的接续替代产业为抓手,推动化隆县可持续发展。全力建设卡力岗万头牛羊养殖、安达其哈旅游文化等九大产业集群基地,不断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以铝冶炼、碳化硅为核心的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加快化隆县镍精深加工等项目进程。重点实施拉面汤料深加工基地等项目,着力培育昂思多矿泉水、天驼醋业为引领的中小微企业,加速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新型工业化进程。以巴燕加合经济园为主体,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推进孵化链与产业链的融合。以群科新区为重点,促进房地产提档升级,聚集城镇人口,夯实“以城聚产”“园城融合”基础。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大力发展家政、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农牧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员的落户限制,到“十四五”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持续改善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强化社会救助制度县级统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
牵头单位:化隆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5. 着力建强特色产业集群。按照“高质化、绿色化、智能化”为发展方向,依托县城现有工业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培育发展状大特色产业。民和县依托现有电解铝和农副产品等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大力发展以铝/镁精深加工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打造全省重要的铝、镁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产值达到70亿元。互助县依托青稞酒酿造、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基础,重点发展青稞酒、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产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青稞酒产业基地,其中青稞酒及农副产品加工基地产值达到30亿元。化隆县依托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拉面经济及电解铝产业基础,大力发展以铝型材加工、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产值达到15亿元。循化县依托民族特色轻纺、民族用品、旅游纪念品、清真食品等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重点发展特色民族服饰及用品加工、“一核两椒”等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产值达到15亿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商务局、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6. 繁荣县域商业消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以互助威远镇、循化积石镇、化隆群科新区、民和川口镇等县城为主体,引进培育商业主体,建设大型零售网点21处,打造县级中心商圈,改善县城消费环境。改造提升县城老旧百货商场、大型卖场和商业综合体,推进县城农贸市场改造或迁建新建,完善街区便民化消费设施。推进商业步行街改造和建设,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高标准打造夜间消费场景。进一步完善民和土族文化园、互助北山国家森林公园、化隆雄先岗山、循化孟达天池等县域内重要旅游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道路和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提高游客接待及服务水平。培育发展民和县物流港、加合工业园物流园、群科新区物流园、互助绿色产业园等物流中心和专业市场,打造工业品和农产品分拨中转地。推进县域公路和场站、电商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与邮政快件处理场所集中布局,完善县城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具备运输仓储、集散分拨等功能的公共配送中心,发展物流共同配送,加快推进智能快件箱、快递公共服务站等末端设施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配建理货和分拣等冷链配送设施,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
二、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县城建设短板弱项
7. 不断优化互联互通交通体系。合理加密城市县城间快速公路通道,完善通达高效的公路网,提高县城与周边城市、县城与县城间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推进G0601西宁绕城高速北环线工程、G109小峡口(王家庄至昆仑路段)改建工程,进一步打通海东、西宁“瓶颈”路段,加快两地一体化发展;建设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至西海公路,形成海东与河西走廊快速连通的北部大通道;建设大河家至清水沿黄高速、街子至隆务公路等项目,完善高速环线,形成海东与甘肃南部快速连通的南部大通道;实施省道306官亭至哈城、互助县古浪(红腰线界)至小峡口公路,完善乡镇通三级水平,提升省道网通行条件。谋划化隆至循化、巴燕至群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主轴线与南北两大通道之间相互连通;优化G6京藏高速公路互通工程和出入口、民小公路连接线工程、G0612西和高速公路互通工程和出入口、川大高速公路互通工程和出入口、循隆高速公路等互通工程和出入口设置,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高速公路高效衔接,优化县域周边交通组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
8. 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扩大农村客运覆盖深度,具备条件的较大规模自然村通客车;建制村招呼站覆盖率100%,各县城建成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100%。完善县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三行系统”,健全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系统,加快智能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和机械式停车设施,开展创新筹资方式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加快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严格执行停车设施和公共充电桩设施配建标准,新建停车场配置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按照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完善县域公路客运站服务功能,促进现有客运站融合游客服务中心、邮政分拨中心等功能,有序谋划推进化隆巴燕客运站改建等公路客运站迁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提升公路客运站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效率。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程,优化公交站点布设,打造智能交通体系,提升公交服务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城管局,海东城投公司
9. 系统提升洪涝灾害应对能力。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整治县域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山洪沟,畅通排水系统与外部河湖连接,提高县城排涝通道过流能力,逐步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设施,推动全面实现县城新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有序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整改规范雨水口、检查井等微排水设施,消除县城排水管网空白区,确保与管网排水能力相匹配。实施建筑物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改造提升,科学设置人行步梯、出入口遮雨棚、排水沟、防淹门、防汛挡板、沙袋等设施。推进雨水源头减排,增强地面渗水和雨水收集利用能力。实施湟水河民和段防洪堤提档升级,循化县城南北山防洪等河道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县城堤线布置和河流护岸工程,合理建设截洪沟等设施,降低外洪入城风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10. 全面增强县城韧性。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因地制宜提升抗御、应对重大灾害能力和灾后快速恢复能力,提升“耐灾”的弹性和安全性。健全灾害监测体系,建设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工程,提高全要素综合监测、综合风险评估、灾害分析预警等水平。实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摸清各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开展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提高建筑灾害设防标准,推进公共建筑安全加固。推进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达标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加强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实施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完善工程,强化绿地、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应急避难功能,逐步完善避难场所配套设施。推进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水域救援等救援中心建设,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提高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加大对生活类、综合性消防救援等应急物资储备。在各县原有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基础上进行扩建,每个储备库扩建面积800m2。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1. 合理布局建设地下管网。稳妥推广天然气利用,完善燃气储气设施和燃气管网,鼓励建设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局域供气网络,建成化隆、循化天然气输配及供气工程项目,实现市域内长输管道“县县通”,扩大天然气供应覆盖面。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及监测设施,加快燃气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燃气管网安全管理水平。加快县城供热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高县城集中供暖比例,开展热源、换热站及老旧管网节能改造,提升供热能源利用效率,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进燃煤锅炉集中改造。科学划定县城供水区域,加大高标准水厂建设力度,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更新修复供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厂和老旧破损的供水管网。开展电网升级改造,实施县城网架优化、中压线路绝缘化改造、配电室低压改造等项目,充分发挥地下综合管廊效用,推进必要的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入廊。
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12. 逐步构建新型智慧县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县城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落实光纤到户标准,加快建设千兆光纤网络,推动实现县城千兆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快部署5G基站,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城和重点乡镇5G全覆盖,5G用户占比达到65%。推行县城运行一网统管,实施数字城市推进工程,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电网、消防、交通及水务等感知终端,全力推进化隆县群科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民和智慧城市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工商、税务、证照证明、行政许可等办事便利度,深化“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功能,建设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机构资源数字化。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三、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打造宜居生活空间
13. 构筑蓝绿交织的生态县城。建设生态绿地系统,实施新一轮生态功能提升行动,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依托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等国家重点林草生态工程,实施好绿色海东“333”全域生态振兴工程建设,改善市域生态环境。推动生态要素与县城空间内外结合,利用周边荒山坡地和污染土地开展国土绿化,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建设绿色游憩空间。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基底建设小微湿地和环城林带,布局改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推进城际连接线、主要交通沿线、沿河两岸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循化县水系连通及综合整治等项目,加强河道、湖泊等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对重要水系实施生态补水,保持原有水面控制率、水网密度和水体自然联通。持续加强黑臭水体治理,沿河沿湖设置截污管道,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恢复和增强水系自净功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建设局
14. 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以大型园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为依托发展分布式光伏。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车辆电动化,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90%,建立换电充电相结合的基础设施体系。倡导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15. 提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分类清运、密封性好、压缩式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推动县城因地制宜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到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开展区域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提升小微企业、工业园区、科研机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弃物安全规范处置。以尾矿和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16. 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补齐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能力缺口,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有序推进排水管网随路网改造,更新修复老旧破损、混错接、漏接以及管径严重偏小的污水管网,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消除污水管网布设空白区,到2025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在缺水和水环境敏感地区县城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
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
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民生事业普惠共享
17.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服务。常态化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培训计划,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河湟特色工匠培育工程,培育一批“拉面人”“青绣工匠”和“酩馏酒师”等工匠艺人。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统筹发挥企业、职业学校作用,围绕旅游业、建材工业、食品工业等传统产业,以及装备制造、新材料、康养服务等潜力行业需求,建设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推广工学一体的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与市场需求契合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推动职业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加大“互助家政”“土族盘绣”等劳务品牌的培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控制在3.5%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18. 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支持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住院、医技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设备配置和附属设施,提升诊疗环境,到2025年力争实现每个县均有1所二甲医院。提高传染病检测诊治和重症监护救治能力,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推进县级疾控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配齐疾病监测预警、实验室检测、现场处置等设备,每个县级疾控中心建设1所P2+生物安全实验室。完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推进公立中藏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发挥中藏医特色专科优势,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鼓励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长效帮扶机制。提升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9. 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改善教学和生活设施,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提升普通高中校园校舍、教育装备、信息化设施设备等建设水平,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全面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支持发展特色高中。鼓励发展职业教育,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学前教育布局与办园结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和转学政策,保障学龄前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 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以上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推进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群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和巡访关爱等服务,推广“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幸福食堂”。到2025年,各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开辟老年人绿色通道,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医养结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幼服务,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局、市财政局
21.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改造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完善县城老旧小区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信等配套市政公用设施,加强房屋本体建筑节能,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善基本居住条件。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老旧小区及周边水电路气热信等配套工程,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小区环境,推进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便捷供给。统筹推动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到2025年全市县城老旧小区房屋累计改造2万套。加强对小区及周边闲置土地、房屋、地下室等存量资源的利用,提升土地、建筑综合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 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依托敬老院、幸福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以政府购买的形式为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探索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同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合并转型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范围。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保护工作站,建立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选择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承接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服务,根据需要建设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各县建设公益性公墓1个,化隆县和民和县建设城乡殡仪服务站点17个,互助县改造1个,补齐县级殡仪馆“空白点”。推进县级婚姻登记处标准化建设,新建婚姻登记中心5个。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
五、着力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全力提升城市品位
23. 全力打造人文县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设立河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好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申报和保护,支持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测绘建档工作,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扎实开展考古挖掘和文物保护工作,加大循化西路红军革命旧址、红军清真寺等革命文物红色遗址、文化遗产保护,修缮革命旧址和红色遗址,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推进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建设互助县、民和县非遗综合馆,打造以市非遗展示中心为枢纽,县区非遗综合馆为平台,非遗就业工坊、传承体验中心(所、点)为载体,辐射传承人的非遗保护传承展示体系。鼓励县城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推进城镇人文特征与自然生态景观相融合。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擅自迁移、砍伐或毁坏古树名木。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24. 完善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健全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加快民和县五馆一中心、循化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造提升、互助县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项目建设进度,打造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完善美术馆、博物馆功能。推进智慧广电云平台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开展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活动,实施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实现县级体育场、体育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全覆盖。鼓励各县因地制宜,着力打造“一县一品牌、一乡一特色”的精品赛事,广泛开展安昭、轮子秋、农牧民篮球赛等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带动地区体育旅游、体育文化融合发展。打造绿色便捷的居民健身新载体,有序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自行车道、体育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百姓健身房、社会足球场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和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乡镇、街道健身场地器材配备,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六、提高县城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发展
25. 着力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动市政向城郊乡村及规模较大镇延伸,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护机制,推动市政供水供气供热管网等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加快补齐基础设 施短板。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重点实施互助柏木峡、民和满坪、循化夕昌水库的人饮配套工程。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推进有条件的地区燃气入乡。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设以城带乡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加快县城排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建设一批农牧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收集站。推进县乡村(户)道路连通、城乡客运一体化。继续开展国省道项目建设,持续提高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以需求为导向逐步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带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管护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26. 加快推进县城公共服务供给向乡村覆盖。落实落细青海省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方案,鼓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推行派驻、巡诊、轮岗等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远程医疗、巡回医疗。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加快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幸福院建设,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27. 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成效。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政策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选派重点领域专家服务团进行帮扶,建立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大中型安置区属地化、社区化管理,把劳务经济作为搬迁户稳定增收的主要途径,加大搬迁户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吸引企业在安置区周边建设帮扶车间、帮扶产业基地。推进集中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与迁入地城镇建设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实施“补短板”项目,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县城建设政策保障体系
28. 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逐步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新市民覆盖。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9. 提升县域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对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探索制定“海东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办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率。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项目尽职调查、信贷投放等关键环节管理,严禁新增地方隐性债务,促进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以现场办公、上门对接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每年召开政银企对接活动不低于5场,加大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城建设,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鼓励央企等参与县城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利用好既有平台公司。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和运营。完善公用事业定价机制,合理确定价格水平,鼓励结合管网改造降低漏损率和运行成本。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海东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30. 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贯彻落实国家“增存挂钩”机制,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县城建设正常用地需求,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支持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方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提升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单位用地面积产出率。推广节地型、紧凑式高效开发模式,进一步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与城市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住宅用地及民生类设施用地需求。稳妥开发低丘缓坡地,合理确定开发用途、规模、布局和项目用地准入门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实施保障
31. 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县要高度重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化工作推进,狠抓措施落地,凝聚政策合力,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32. 压实主体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要负责牵头做好任务分解,市直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举措、推动政策落地和项目落实。互助、民和、化隆、循化四县政府要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和完善建设方案,合理把握县城建设时序、节奏和步骤,明确建设重点、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方式,精准补齐短板弱项,防止盲目重复建设。
33. 紧盯项目谋划。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资金保障、财务平衡和项目收益等因素,科学谋划储备建设项目,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推动县城建设。
34. 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调动各方推动县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政府、社会、群众同心同向行动,集聚促进县城发展正能量。落实典型引路法,总结提炼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高质量推进城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