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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署办〔201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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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0年12月08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08日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政府决定从201011月至20113月在全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我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行署决定成立海东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后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长:索海卿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张启庆  行署副秘书长

   地区经商委主任

李长寿  地区科技局局长

 陈文鑫  地区工商局局长

  员:薛文斌  地区监察局局长

     韩永明  地区卫生局局长

     赵元奎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东升  地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克雄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田瑜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马索南  地区依法治区办副主任

     田有龙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严小宁  地区农牧局副局长

     杜安宁  地区经商委副主任

     刘海雄  地区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孔明旭  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地区地税局副局长

     陈兰秀  地区国税局副局长

     赵元君  地区质监局副局长

     王小明  行署法制办副主任

     陈建元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登丰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地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区经商委,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地区经商委副主任杜安宁担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导和检查各县、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和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大案件。

 

        

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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