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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署办〔2011〕10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1年07月19日 发布日期: 2011年07月19日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海东地区信贷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省驻地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海东地区信贷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海东地区信贷支持非公有制

  企业发展的意见

(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  二一一年六月)

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落实和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省委“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支持海东工业园区、高原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东部城市群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服务,促进全区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信贷支持的重要性

(一)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个发展”要求,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我区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城乡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有利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社会经济的总体质量。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加快实施“富民强区”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全区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经济力量,部分企业已经成长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不仅影响到某一企业、某一行业,而且牵涉到经济发展的全局;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不再是某一部门、某一系统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

(二)金融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资金短缺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融资渠道狭窄是其面临的现实困难,而银行贷款是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贷款甚至成为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资金周转的保障。各金融机构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有关信贷要求,不断完善信贷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信贷服务机制,明确信贷支持重点

各金融机构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特点和多层次资金需求,切实调整信贷结构,改进信贷管理体制,加快信贷创新步伐,积极营销贷款,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一)发挥优势,确定信贷投放重点。农业发展银行要借助商业性贷款业务,积极拓展非公有制经济信贷市场,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营销重点。国有商业银行要合理确定信贷业务的重心转移,避免在向大中型国有企业转移过程中出现信贷客户趋同的现象。在客户选择上,要坚持“效益优先”“区分层次,分类服务”的原则,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要利用依托当地、熟悉当地的优势,在支持““三农””发展的同时,集中一块资金,重点扶持从事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示范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的个体、私营企业,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投放。

(二)有保有压,为非公有制企业“绿色化”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稳健货币政策的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贷政策。一是积极改进和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企业发展。依托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的发展,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及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要禁止发放贷款。三是不断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三)密切合作,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强政府、银行、企业和担保公司等各方面的合作,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一是加大对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按照地委、行署提出的“科学规划、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要求,结合各工业园区发展实际,有重点地加大支持力度,做好海东工业园区及各县工业集中区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工作,不断加快特色工业的发展。二是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互助金园水泥、民和铝合金挤压材、青海耀华金鼎玻璃、青海藤田富硒科技等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工作。农信社可以尝试开展银团贷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重点企业发展。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做好信贷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

(一)灵活运用利率工具,实行差别化信贷服务。一是对规模相对较大、管理水平较高、信誉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推行包含贷款、商业汇票、担保、贴现等品种的综合授信制度,满足企业日常经济活动对不同金融品种的需求。二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利率事宜的通知》(银发〔2009〕68号)等文件所规定的企业给予优惠利率,做好民族贸易企业利息补贴工作。三是加大支农扶农力度。对信誉良好、辐射能力强、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从事农副产品深加工的非公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加大对大学生创业、下岗职工创业的支持力度,实行利率优惠政策,扶持弱势群体创办的企业。五是要对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科技型企业评估科技含量,探索允许企业以专利技术及其他知识产权作为质押获得贷款。

(二)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增强银企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企业违规信息要及时登录,提高系统的查询效率,为金融机构了解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信状况提供全面查询服务,控制贷款风险,缩短审批时间,为金融机构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投入创造条件。二是积极推进全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强化信用信息服务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构建信用正向激励机制,达到以“”“”,以“”“”的目的。

(三)推动支付结算系统建设,为企业资金流通搭建“快速流通渠道”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支付结算系统建设,特别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推动非现金结算工具的发展,推进大、小额支付系统建设,努力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降低非公有制企业支付结算成本,提高支付效率,保障资金安全。

四、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产品创新

(一)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与非公有制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是根据全区经济发展实际,合理调整客户定位,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度简化审查审批程序。如农业银行开展的“高效快速小企业贷款”业务,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企业贷款未授权的金融机构要加快复牌工作进度,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问题。三是充分利用风险定价机制,支持不同层面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加强利率市场化的前瞻性研究,细分市场客户,灵活运用价格杠杆,根据金融机构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和水平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四是完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评级、授权授信制度。在信用等级评定中,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合理确定信用等级,客观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在授信方面,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特点提供贷款、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多种授信服务。对资信状况好、经营管理水平高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根据企业的资产、效益情况核定贷款额度,在额度内办理信用贷款。根据非公有制企业不同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资金需求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二)进一步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担保机构应当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无差别的担保,积极为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城乡就业的科技型、成长性和出口创汇型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海东地区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方案》,提高融资担保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按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多层次构建、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发展政府出资或政府出资参股的非盈利性信用担保机构,支持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建立的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民营暨中小企业采用会员制形式,通过募集自助性担保基金方式组建自我服务、风险共担的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二是做大做强现有担保机构,依托财政注资、股东注资等手段,增强担保能力,扩大融资规模,进一步增加资本金规模,将海东地区规模小,资金分散,担保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低的小型担保机构进行有效整合,同时推动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工作。三是担保机构要坚持风险分散原则,其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担保机构当前自身净资产和受托管担保基金总额的5倍,对单一客户提供担保等各项责任金总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担保机构当前自身净资产和受托管担保基金总额的20%。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担保机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其可持续担保能力。四是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担保机构的规模、信用和风险控制能力,协商确定担保资金的放大比例,确保担保机构的有序健康运行。

五、各方联动,改善发展环境,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

缓解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能单纯靠金融部门来解决,融资环境的改善,融资能力的提高,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银行和企业共同努力,尤其是企业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诚信意识,争取以自身实力和诚信度来赢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

(一)强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和融资辅导。一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理性地确定企业发展速度、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增强中小企业成长能力,指导和帮助企业明晰产权关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加强信息交流,积极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牵线搭桥”,通过推动银企项目推介会、银企洽谈会的开展,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牵线搭桥”。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银企洽谈会,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搭建合作平台。三是举办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金融政策宣讲会,由专家讲授企业管理及金融等方面的知识,邀请金融部门业务人员讲授融资知识及信贷程序、信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企业家的整体素质。

(二)找准“突破口”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解困难。中小企业产品结构单一、资本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容易导致信贷高风险,要切实改变这种状况,帮助企业获得贷款支持。一是金融机构要在“速度、额度、便利度”三个方面开展创新授信模式,尝试开展 “1(不动产抵押)+N(其他补充担保措施)”“组合贷”业务,中小企业以不动产抵押为主担保方式,并追加其他补充担保措施(包括实际控制人无限责任担保、第三方法人担保、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公司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申请授信,可以适当提高抵押物评估值。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的要求,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依托大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重点开展财务管理、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各级政府应给予适当补贴和资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大力培养目标客户,对发展前景好的中心企业,积极给予金融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财务管理,为获得信贷支持做好准备。

   (三)非公有制企业要创造必要的融资条件。一是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者要立足自有资金为主,信贷融资为辅。二是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能力,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表,最大限度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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