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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署办〔20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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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23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23日
海东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全区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地区财政局关于《落实海东地区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落实海东地区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

任务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财政局

(二O一二年二月)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切实提高全区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41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要达到4%的目标,财政部下达我省2011年、2012年教育支出占比任务分别为12%、13%。省财政厅下达2012年全区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目标任务为18.09%,地区本级及各县教育支出占比分解任务分别为:地区本级1.5%,民和21.3%,乐都23%,平安15%,互助21%,化隆15%,循化13%(详见附表)。

   二、实施步骤

  为确保2012年全区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2月下旬)

  1、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区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各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各县政府研究制定本县落实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行署备案。

3、将各县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列入地区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落实(3—7月份)

  1.地区财政等部门督导核实各县教育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地区财政等部门督促、检查各县上半年财政教育支出占比完成情况。未完成任务的县,由该县政府县长向行署主要领导作出解释,地区财政局约谈该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问题(8—11月份)   

  1.地、县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2.地、县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教育经费统计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检查验收(12月份)

  1.地区财政局向省财政厅上报全区全年教育支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省财政等部门检查验收各地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各地财政支持教育发展绩效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研究制定奖惩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各县和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作为2012年的头等大事来抓,详细制定每月、每季度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省上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月分解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心合力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同时,要认真总结和分析近几年教育投入和支出情况,精心研究对策,完善工作措施,进行督导落实。地县财政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上尤为关注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同时明确提出财政教育投入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各县政府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抓紧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教育支出占比任务。地县财政部门一要在年初安排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时优先保障教育支出,结合实际合理安排2012年预算,在确保教育经费正常增长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足额安排寄宿生生活费、学前教育、教育布局调整、校安工程等地方配套资金。要按照省上要求,对2009年至2011年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按20%比例用于教育投入的资金作为基数继续安排用于教育投入;当年新增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20%用于教育支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向教育投入的力度,当年超收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支出,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二要主动作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各县要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强化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做到足额征收、全额安排;切实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用于教育支出,及时足额用于教育支出;各县政府预算内基建投资要继续向教育倾斜,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三要进一步拓宽教育融资渠道,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各县政府性融资平台筹措的资金要向教育事业发展倾斜。在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建设相关措施的同时,积极盘活和运用学校可置换土地、改进政府用于学校建设的项目拨款等方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增强融资能力,统筹安排解决好中小学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需求

(三)加强信息沟通,部门密切协作。一是认真做好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各县要重点抓好教育支出投入统计工作,要将“205款教育支出”之外及地方融资平台用于教育部门的所有支出,全部列入“205款教育支出”统计,做到不漏项、不漏报。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做到每月衔接。二是建立教育支出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必须要按照省、地相关工作要求,每月及时上报本地区教育投入、教育费附加征收、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教育资金、重点教育支出项目实施进展和教育支出进度等相关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任务完成。落实今年的教育支出占比目标是一项硬任务,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上级部门还将实行政府和财政部门“双问责”。为此,各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不得以任何理由来推脱地方教育投入不足的责任。地委、行署督查室、地区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区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省财政厅将结合中央教育奖补政策,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财政支持教育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奖补力度,对完成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地区和县要给予重奖;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经严格考核,在安排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时按相应数额扣减,暂缓安排教育相关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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