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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2年05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5月11日
海东行署办公室
 转发人行海东中支关于在全区开展社会
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省驻地各单位:

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在全区开展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社会征信知识

宣传普及工作的意见

诚实守信,是每位公民的良知和责任,而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国家 十一五 规划和党的十七大更是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今年3月15日,央视一套在黄金时间向全国直播 共筑诚信、有你有我 主题节目,针对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呼吁全社会共筑诚信道出了亿万国民呼唤 诚信中国 的时代心声。从海东实际情况看,如何解决好诚信缺失问题,切实改善信用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样是关乎地区经济金融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地区各县、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必要在海东地区尽快建立起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机制,以全面开展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的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诚信认知度,促进社会各界共筑诚信建设,这对完善和推动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 四个发展 和落实经济建设 三大历史任务 ,确保地区经济金融稳运行,进一步促进全民道德素质及社会诚信水平的不断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强调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和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地委、行署统一领导下,结合海东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积极完善各项措施,面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努力培育社会征信理念,以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征信认知度和守信自觉性,从而促进信用环境改善,有力推动地区经济金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坚持 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点面结合、统筹规划;多措并举、创新服务;总结经验、转换成果 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鉴于地区已成立 海东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避免机构重置, 海东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经验推广,并研究、协调解决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按照 工作领导小组 授权职责,负责辖区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日常工作具体事宜。

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主管副行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地区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中存在问题,定期向海东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同时,各县、乡(镇)、行政村设立相应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在全区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树立 信用海东 形象。自2012年开始至2014年底,力争3年时间,使海东地区80%的城镇社区和乡(镇),以及70%的行政村得到征信知识宣传普及,逐步建立海东地区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长效机制,促进地区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使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显著提升

(二)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2012年,各县、乡(镇)、村和城镇社区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沟通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及环节,并启动辖区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2012年底,全区25%的乡(镇)和城镇社区,以及20%的行政村得到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各县按照乡(镇)、城镇社区和行政村总数,分别完成25%和20%覆盖面的征信知识宣传普及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2013年,不断总结征信知识宣传普及经验,扩大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成果,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向纵深开展

2013年底,全区55%的乡(镇)和城镇社区,以及50%的行政村得到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各县按照乡(镇)、城镇社区和行政村总数,分别达到55%和50%覆盖面的征信知识宣传普及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2014年, 信用海东 形象初步树立,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取得较好实效,长效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机制不断成熟,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地区信用环境得到改善。此阶段,总结全区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经验,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为进一步深化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4年底,地区80%的城镇社区和乡(镇),以及70%的行政村得到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各县按照乡(镇)、城镇社区和行政村总数,分别达到80%和70%覆盖面的征信知识宣传普及目标任务

五、普及内容

一是宣传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基本情况、以及进展和影响;

二是宣传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其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地方经济金融发展,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改善地方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是宣传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思路,以及其在推动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四是宣传征信工作操作程序、信用报告查询与使用、以及相关金融知识;

五是宣传中小企业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发挥的重要作用;

六是宣传信用评级管理、征信标准化及其制度建设情况;

七是宣传应收账款抵押融资登记系统及相关业务流程;

八是宣传相关征信制度和征信法律知识等,积极倡导和培育社会信用文化理念。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工作

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是涉及政府、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等的一项长期繁杂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地区各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地方党政对信用环境建设和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领导,组织建立起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塑造 依法行政、言而有信、政务公开、高效运作 的政府信用形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结合部门(或单位)特点,协调配合,采取多方联动措施,从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化入手,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各县征信知识宣传普及任务,并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建立征信知识普及义务宣传员和联系人制度,切实落实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顺利实施和三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点面结合,面向公众宣传普及征信知识

一是人民银行按照上级行统一要求,面向社会公众,积极组织各金融机构在主要繁华街道开展 信用记录关爱日 和 征信宣传月 等主题现场宣传活动。同时,为扩大征信知识宣传普及辐射范围,向社会开通并公布征信咨询固定电话,在政务公开网、《西海农民报》和各县城镇社区信息专栏,开辟 征信之窗 ,刊登《百姓征信知识问答》,并针对当前征信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适时开展规范运用信用信息知识专题宣传,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法律和声誉风险防范意识。此外,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将在每年一定时间段,为社会公众免费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以便个人正确认识和了解个人信用报告,维护好自己的信用记录。

二是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优势,通过设立固定的征信知识宣传普及 服务窗口(或柜台) 、悬挂征信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征信知识、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客户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工作。同时,各金融机构要选择部分行政村建立公益 征信知识普及宣传服务站 开展普及宣传,并借鉴民和县经验,在主要乡(镇)公路沿线两侧喷绘征信宣传标语,以增强征信知识宣传氛围。各金融机构原则上年度征信知识规模宣传普及服务不得少于三次。

三是建立相关部门 点对点 长效宣传普及机制。人民银行与劳动就业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协作措施,借助就业、再就业培训平台和大学新生入学,通过征信知识培训、讲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政策、散发征信知识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各地金融办、工商、税务、消协、质检、环保等相关部门,也应结合行业和业务特点,畅通协作渠道,整合资源优势,对特定服务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三)多措并举,突出特色积极开展创新宣传

增强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区、行业和部门实际,集思广益,突出特色,多措并举,创新开展服务工作。人民银行要不断完善各项金融服务措施,努力提高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基础工作水平,积极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视察参观征信系统,汇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积极推广征信系统应用。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和印发公务员、企业和个人、学生版征信知识宣传折页等方式多层面扩大宣传范围;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征信知识培训,组织金融系统青年志愿者开展征信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探索建立 金融及征信知识宣传教育基地 等,进一步强化征信知识普及工作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各地特点,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农闲季节、集市、庙会、花儿会等有利时机将征信知识送到乡村和农户手中。工商、税务、消协、质检和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行业或业务特点,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展 守法经营、诚信兴商 、 守合同重信用 等主题宣传活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可通过 信用共建单位 评选等活动开展征信宣传工作。通过整合各方力量,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倡导和培育社会信用文化理念,共同推动使地区宣传普及工作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百姓,更富有亲和力、吸引力和渗透力,以切实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

(四)总结经验,增强交流促进宣传成果转化

一是及时反馈信息,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服务水平。各地各单位或部门,要不定期向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征信知识普及工作信息,及时反馈相关工作动态,总结经验,增强交流,以提高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宣传效应。人民银行要定期加强对金融机构督导,及时向政府汇报征信管理工作和征信知识宣传普及进展情况。同时,编制《征信工作简报》积极反映沟通相关情况,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作用,确保全区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对 守信典范 与 失信典型 的宣传曝光力度。对信用创建活动中产生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企业典型要进行大力宣传与表彰;对 失信典型 ,要列入失信 黑名单 ,整合金融、工商、税务、消协、质检、公、检、法司等部门力量,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给予严厉的联合制裁,并在相关范围媒体公开 曝光 , 让失信者无处藏身,以营造宣传氛围,扩大舆论影响

三是各县、地区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对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将信用记录更广泛地应用于政府部门组织的工程招投标、集中采购、项目建设洽谈等经济活动,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甄选、公务员招录中,积极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普及和应用,以提高社会诚信认知度,促进社会各界对信用的再认识,使信用评价成为改善地区信用环境的有力手段,为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七、考核要求

(一)建立考核通报机制

一是各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建立起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机制,并积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报海东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年度工作计划由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下达各县,并由各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相关职能部门。

三是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实行地、县、乡(镇)、村逐级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各县、乡(镇)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结果及本年度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分解计划逐级报海东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于3月1日前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区。

(二)建立回访检查制度

地、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回访检查或调查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措施,巩固成果,改进服务,确保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有序进行。

(三)建立沟通联系制度

地、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工作例会、专题汇报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式,促进社会征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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