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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署办〔201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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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2年08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21日
海东行署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劳务人员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省外劳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推进规范经营、守法经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我区以提高劳动力素质为根本,以发展劳务市场为依托,以打造劳务品牌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将做大做强做优劳务经济、扩大劳务品牌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全区劳务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劳务收入逐年增加,规模和效益不断扩大,劳务品牌逐步形成。尤其以“拉面经济”为主的劳务品牌发展迅速,品牌效应不断显现。但由于我区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学历不高,法律素质低,在“拉面经济”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经营、非法经营,经营户之间相互矛盾时有发生。特别是个别经营户利令智昏,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在这段时间,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重中之重。各县、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对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行署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县要成立省外务工人员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省外劳务人员维稳工作。各成员单位既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工作,又要根据各部门职责,逐级落实责任。同时各县要尽快成立法制宣传组,根据当地省外务工人员的实际,有选择、有重点的组织专人赴相关地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化隆县派出多个法制宣传组到重点城市、重点地方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务工人员的素质和守法意识。尤其要开展好案例警示教育,通过部分务工人员因不规范经营、不合法经营,因利益因素故意闹事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多个层面加大教育力度,教育他们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加强,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在社会管理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尤其对务工人员因利益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保持高度警觉,一旦出事,办事处务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止事态扩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沟通信息,尽快组织相关人员的赶赴事发地,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教育、化解矛盾,视其情节,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另外,各县通过发一份致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规范经营、守法经营的信,以及召开外出务工人员在家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教育他们要做一名守法经营的合格市民。

三、抓住亮点,总结经验。通过开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事例,发挥典型引路和标兵示范作用,加强典型经验的推广。要加强社会资源的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优势,形成宣传合力,提高宣传效果,努力推进对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各县和地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这次法制宣传教育,对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实践。

各县要在8月20日前将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行署办公室。

联系人:侯全明   

传 真:8684213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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