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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署办〔2013〕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3年01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8日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海东工业园区经济指标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园区建设发展动态,客观准确地反映园区建设成就和存在问题,地区统计局起草了《海东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经行署研究同意,从今年起,开始实行该报表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统计机构。海东工业园区统计开辟了我区工业统计的新领域,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地区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统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规范统计工作。工业园区的统计工作要依法进行,按照统计部门制定的报表制度、调查方案认真实施,做到科学、规范。园区内相关企业的报表,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各县园区管委会和所在县统计局,各县园区管委会将园区统计报表上报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由海东工业园区汇总后报海东地区统计局。同时,各县统计局对园区企业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地区统计局。各项统计指标要严格按照统计部门的规定按时填报,同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数据质量评估,以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客观。上报的报表应有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签名并加盖公章,对当月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和园区内工业企业运行的主要特点及重大变化要加以文字说明。
  

三、夯实统计基础。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统计的基础工作,各县工业园区按照县统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制订统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统计工作有序进行,报表报送渠道畅通。地、县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工业园区和进园企业要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各项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逻辑严密,坚决杜绝随意填报,严防造成统计数据混乱。
  

四、及时报送报表。今年的工业园区统计报表主要为基本单位统计、建设领域统计和工业统计,辅之以能源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商贸统计共六大部分,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必须按照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规范实施。各县及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务必按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报表,遇法定节假日如需顺延按通知要求上报。
  

五、抓好联网直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能够有效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和调查单位重复填报,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的负担,有利于保证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海东工业园区要积极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着力构建良好的数据信息平台,为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创造条件。为便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海东工业园区将民和工业园、乐都工业园、临空综合经济园(平安县和互助县分开)内企业一览表、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元月30日前报地区统计局经济科(电话8610615,传真8610614)。

附:海东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2013年1月15日

海东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及时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状况,规范园区统计工作和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报表制度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统计意义:
  建立工业园区统计制度旨在科学地界定工业园区的定义范围及工业园区统计口径的基础上,规范园区的统计基础工作,由园区管委会设立专职统计人员负责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有关园区基本情况的统计数据,以期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区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对工业园区统计数据的需求,为各级党政领导及经济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统计范围:
  园区统计的范围是全区所有由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管理的工业园区,园区统计原则按属地统计。

三、统计内容:

(一)基本单位统计:

海东地区工业园区内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按照统计属地原则,分别向单位所在县统计局报送《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具体报送方法由各工业园区所在县统计局进行布置,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所在县统计局工作。

基本单位统计报表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方式

报送日期

101-1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半年报

1-6月底各园区内所有新增、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园区—>县统计局—>地区统计局

园区于当年8月15日前报到统计局

年报

1、7-12月底各园区内所有新增、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2、限额以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园区—>县统计局—>地区统计局

园区于次年2月15日前报到统计局

101-2表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

半年报

1-6月底各园区内所有新增、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园区—>县统计局—>地区统计局

园区于当年8月15日前报到统计局

年报

7-12月底各园区内所有新增、变更和注销的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园区—>县统计局—>地区统计局

园区于次年2月15日前报到统计局

 

(二)建设领域投资统计:
  1、固定资产投资:按属地原则,填报固定资产投资月报时,严格执行青政办(2006)174号文件关于《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施工、竣工项目验收统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做好园区项目投资报表统计工作,报表上报前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审核,准确无误后由项目单位报送当地统计部门(开发项目在那个县就由所在县统计局统计)。

2、房地产开发:严格按照当年《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由园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报送当地统计部门,具体报送时间以当月网上通知时间为准,同时也抄送一份给园区。

3、建筑业:各园区内所有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向园区报送如下报表: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建筑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C204-1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3表(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204-2表(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204-3表(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202-1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园区将上述报表按要求报送所在地的县统计局。

4、具体报送报表详见报表制度(每年都会下发报表制度)。

5、项目投资具体报送报表及时间:

 

 

 

 

 

项目投资统计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H101表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

年报

投资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项目单位—>园区—>县统计局—>地区统计局

1月25号前报县统计局,30号前报地区统计局

H201表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

月报

当月28日前报县统计局,月后1日12时前报地区统计局

H202表

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

月报

投资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当月15号前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在18号前上报地区统计局

 

6、新开工项目统计要求:

一是国家、省、地分级管理项目入库,目前国家统计局审核20亿元以上项目的入库,20亿元以下项目由省统计局和地区统计局管理。二是只要是达到标准的新入库项目(以前没有报送过报表)都要报送入库材料,包括新开工项目、以前开工项目、单纯购置项目、筹建项目等。三是提前上报入库材料,没有上报入库材料或入库材料审核没有通过不能报送H201表,目前国家局H301表和入库材料上报截止时间是每月20日。

7、新开工项目入库必须提供材料:

(1)施工合同(证明项目已经开工)

(2)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文件或整体设计文件或可研报告(证明项目的计划总投资是多少)

(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购置、房屋建设、设备购置情况)

(4)项目开工照片(一张即可)

(三)能源统计:

1、能源统计综合报表和基层定期报表主要内容

(1)综合年报表

能源平衡表(P303-1、P303-2、P303-3、P303-4、P303-5表:年报)

(2)综合定期报表

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P406表:季报)

(3)基层定期报表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月报)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205-2表:月报)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季报)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半年报)

2、报送要求

(1)海东工业园区所辖区域内的企业分别报送当地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经审核后,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2)各县统计局、各园区、各企业要依法统计,严把数据质量关,防止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现象发生。

(3)各县统计局、各园区,要加强数据审核并利用相关数据进行评估,报送月、季、年报时,对各企业上报的数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数据增减变化较大的,必须说明原因。

能源统计报表目录及报送时间一览表

(1)能源统计基层定期报表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时间及方式

205-1表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月报

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月后3日前;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205-2表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月报

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月后3日前;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205-3表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季报

园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季后3日前;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205-4表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半年报

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上半年7月6日前、下半年次年1月30日前;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2)能源统计综合报表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时间及方式

P303-1表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年报

园区内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5月底前;海东工业园区报海东地区统计局

P303-2表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年报

园区内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5月底前;海东工业园区报海东地区统计局

P303-3表

分行业终端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年报

园区内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5月底前;海东工业园区报海东地区统计局

P303-4表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年报

园区内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5月底前;海东工业园区报海东地区统计局

P303-5表

分行业终端能源消费量(标准量)

年报

园区内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5月底前;海东工业园区报海东地区统计局

P406表

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

季报

园区内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季后25日前;海东工业园区报海东地区统计局

 

(四)工业统计:

1、工业统计年报表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

(3)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4)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5)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

(6)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7)大中型工业企业相关情况调查

2、工业统计定期报表

(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2)工业企业财务状况

(3)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

(4)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

(5)全部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

(6)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7)全部工业增加值及增速表

3、统计口径及报送要求

(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由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填报。

(2)定期报表的上报途径。即海东工业园区所辖区域内的企业分别报送当地县统计局和园区;再由各县统计局和园区报送到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3)新建投产企业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定期报表统计范围的按青统办〔2008〕37号的要求执行。

(4)各县统计局、园区、各企业要依法统计,严把数据质量关,防止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现象发生。对统计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处于20万元以下罚款。

(5)各县统计局、园区,要加强数据审核并利用相关数据进行评估,报送月、季、年报时,对各企业上报的资料,主要指标要进行对比分析,数据增减变化较大的,必须说明原因。

4、报表目录及报送时间一览表

附表:                             报表目录及报送时间一览表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报 送 时 间

报   送   单   位

企业

县统计局、园区

 

一、年报表

 

101-1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年报

次年1月30日前

次年2月20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101-2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

年报

次年1月30日前

次年2月20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B103-1

3、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年报

次年1月30日前

次年2月20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B106

4、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年报

次年1月30日前

次年2月20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B123

5、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

年报

次年3月30日前

 

联网直报企业

B306

6、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年报

次年1月5日前

次年1月10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二、工业定期报表

 

B201

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月报

月后1日前

月后2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B202

2、工业企业财务状况

月报

月后10日前

月后12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B90-2

3、全部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

月报

 

月后2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QB296

4、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

月报

 

月后12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B203

5、主要产品销售、库存、订货

季报

季后4日前

季后5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B305

6、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5、8、11、12月上报

月后10日前

月后15日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园区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五)劳动工资统计:

劳动工资统计按属地原则,由园区内各单位填报工资统计报表。要求工业园区按照全国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

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  单位

调查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2-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各单位->各园区->各县统计局->地区统计局

调查单位纸介质报表的上报时间为1月15日前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2-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季报

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各单位->各园区->各县统计局->地区统计局

季后25日前填报;

 

 

(六)批发零售业和住宿和餐饮业

1、批发零售业

(1)各县园区管委会在每年2月底前负责向园区所在县统计局提供各园区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户名录库及限额以下(批发企业年销售小于2000万元,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小于500万元)批发零售企业名录库。新增企业随时补充进名录库。

(2)限上批零贸易企业和个体户的月报表在当月月底前由企业上报各园区和所在县统计局,由县园区和统计局分别上报海东工业园区、海东统计局。

限下批零贸易企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表在每个季末底前由各园区上报海东工业园区和所在县统计局,再由县统计局上报海东统计局。

(3)年报由各园区管委会填报基层表并报所在县统计局再由县统计局上报海东统计局。

2、住宿和餐饮业

(1)各园区管委会在每年2月底前负责向园区所在县统计局提供各园区限额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及个体户名录库及限额以下(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20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名录库。新增企业随时补充进名录库。

(2)限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的月报表在当月月底由企业上报各园区和所在县统计局,由县园区和统计局分别上报海东工业园区、海东统计局。

限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表在每个季末前由各园区上报海东工业园区和所在县统计局,再由县统计局上报海东统计局。

(3)年报由各园区管委会填报基层表并报所在县统计局,再由县统计局上报海东统计局。

3、具体报送方法由各工业园区所在县统计局进行布置,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所在县统计局工作。

4、报表目录及报送时间一览表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报表目录

 

(一)年报表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方式

报送日期

101-1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园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

次年1月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10日前

101-2表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

年报

园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

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次年1月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所属的产业 

 

 

 

活动单位

 

10日前 

E103表

财务状况

年报

园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

同上

次年1月10日前

S103表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E104-1表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

年报

园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

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次年1月10日前

 

销售和库存

 

S104-1表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E104-3表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

 

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

次年1月 

 

经营户)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

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10日前

 

 

 

单位和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

 

 

E107表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

单位和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

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次年1月10日前

 

经营户)情况调查表

 

S104-3表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

 

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

企业报县统计局和管委会,再由各县分别报送地区统计

次年1月10日前

 

营户)经营情况 

年报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

局和海东工业园区

次年1月10日前

 

 

 

单位和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

 

 

S107表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

年报

同上

各园区报县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再由县局 

核转上报海东统计局

次年1月10日前

 

营户)情况调查表 

 

次年1月10日前

E108表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基本

 

园区内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

各园区报县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再由县局 

 

 

情况 

年报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和个体

核转上报海东统计局

次年1月10日前

S108表

限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经营户样本单位 

 

次年1月10日前

(二)基层定期报表

 

 

 

 

E203表

财务状况

季报

园区内年销售额8亿元及以上的批

园区内重点法人单位->园区->

季后18日前

 

 

 

发业重点法人单位,年销售额2亿元

县局->地区统计局

 

 

 

 

及以上的零售业重点法人单位

 

 

E204-1表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

月报

园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

各园区报县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再由县局 

月底前

 

 

 

单位

核转上报海东统计局

 

E204-2表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季报

同上

同上

季末前

E204-3表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

 

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附营的

各园区报县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再由县局 

 

 

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

月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

核转上报海东统计局

月底前

 

 

 

位、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

 

 

E204-4表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

季报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

各园区报县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再由县局 

季末前

 

调查表

 

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

核转上报海东统计局

 

S203表

财务状况

季报

园区内年营业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

重点法人单位->园区->县统计

季末前

 

 

 

住宿业重点法单位、年营业额3000

局->地区统计局

 

 

 

 

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重点法人单位

 

 

S204-1表

限额以上住宿和上餐饮业经营情况

月报

园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

法人单位->园区->县统计

 

 

 

 

单位

局->地区统计局

月底前

S204-3表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

月报

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附营的

法人单位->园区->县统计

 

 

经营户)经营情况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

局->地区统计局

月底前

 

 

 

位、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

 

 

S204-4表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

季报

园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

各园区报县统计局和海东工业园区,再由县局 

季末前

 

调查表

 

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

核转上报海东统计局

 

(三)综合定期报表

 

 

 

 

E401表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情况

季报

园区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各园区报海东工业园区,各县统计局报 

季后1日前

 

 

 

和个体经营户

报海东统计局

 

S401表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季报

园区内全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各园区报海东工业园区,各县统计局报 

季后1日前

 

 

 

和个体经营户

报海东统计局

 

 E404表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季报

园区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

各园区报海东工业园区,各县统计局报 

季后1日前 

 

 

 

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非批发和

报海东统计局

 

 

 

 

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

 

 

 

 

 

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

 

 

 

 

 

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

 

 

 

 

 

和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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