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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署办〔201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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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3年03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2日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决定成立“海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长华  行署专员

副组长:初军威  行署副专员

    汪山林  行署秘书长

成 员:马 杰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韩兴斌  地区经济和商务委员会主任

朱秀兰  地区教育局局长

李长寿  地区科技局局长

刘玉香  地区民政局局长

韩永明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海江  地区环保局局长

王国林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扎西才让 地区交通局局长

任瑞翔  地区水务局局长

李树青  地区农牧局局长

谭 玲  地区文广局局长

马文选  地区卫生局局长

何 林  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长

杜 萍  地区林业局局长

谢吉林  地区统计局局长

马东升  地区金融办主任

马成文  地区旅游局局长

李发远  地区扶贫局局长

王贵宾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

韩秀兰  地区残联理事长

俞 雷  地区档案局局长

张玉香  地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张永维  地区安监局局长

贺海燕  地区气象局局长

郭廷武  地区消防支队政委

崔鲁辉  地区地震局局长

陈建宏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能:

1、加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及时就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管理评估工作的进程;

2、组织安排“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动员及宣传工作;

3、安排部署“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调研工作;

4、做好评估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5、协调解决“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人员、经费等问题;

6、研究审定“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基本思路。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

1、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研究工作;

2、研究提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基本思路;

3、负责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文本;

4、负责协调各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的审定工作;

5、负责总体规划评估与专项规划、县级规划评估的衔接、协调工作。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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