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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署办〔201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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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3年03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2日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相关部门,省驻地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海东电网发展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和推进海东地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工作,构建系统安全可靠、供电能力充足、运行方式灵活的海东电网,促进海东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初军威   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 组 长:全生明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王发昌  行署副专员

成  员:黄继成  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 杰  地区发改委主任

     韩兴斌  地区经商委主任

     米春林  地区国土局局长

     王国林  地区住建局局长

     杜 萍  地区林业局局长

     扎西才让 地区交通局局长

     任瑞翔  地区水利局局长

     王海江  地区环保局局长

     刘小玲  地区公安局局长

     谭 玲  地区文广局局长

     孙绣宗  平安县政府副县长

     朵海生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安锦晓  乐都县政府副县长

     宋 剑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高雪明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韩海峰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郭顺宁  省电力公司发展部主任

     李海峰  省电力公司基建部主任

     刘文泉  海东供电公司经理

     杨志良  黄化供电公司经理 

     夏 天  移动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邱 岭  电信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黄志强  联通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经商委,韩兴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领导和全面协调电网规划和工程建设,研究、决策和指导地区有关电网规划和建设中重大事项,提出电网建设的具体措施。

2、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电网规划与当地土地、城建规划衔接及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征地拆迁(青苗赔偿)、建设区域内其他设施迁改等问题,协调督促地区相关部门对电网建设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3、负责组织召开电网发展协调会,对电网建设与发展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

4、负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拟定、修编《海东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负责编制地区电网规划(2012—2017),每年根据负荷发展情况,滚动修编电网规划,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审查。按照规划项目,提出变电站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包括变电站站址位置、用地规模、路径走廊等)。

2、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电网发展建设协调会,解决电网规划与当地土地、城建规划衔接及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征地拆迁、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到电网规划项目与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乡)规划有效衔接。

4、负责编制、发布《海东电网发展协调会月报(季报)》;负责督促协调督办事项,反馈督办事项完成情况。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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