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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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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19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19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
收入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研究确定,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61311万元,较上年增长18%,依照各县(区)税源和市对县(区)财政体制调整情况,民和县较上年增长22%、乐都区较上年增长20%、平安县较上年增长18%、互助县较上年增长22%、化隆县较上年增长12%、循化县较上年增长12%、海东工业园区较上年增长40%(具体指标详见附表)。为切实抓好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今年是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的第一年,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相关税种调整后的级次划分和入库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财政部门做好与国税、地税部门的衔接工作,尽快将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坚持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收入中的异动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税收均衡入库,建立收入征管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实现全年收入增长目标

二、坚持依法征管,规范和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有税不收,拉税、买税和“寅吃卯粮”的做法,使财政收入保持合理增长;认真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减免税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漏、骗税等违法活动。

三、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要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手段,全面取消非税收入过渡账户,运用“大平台”信息网络技术,推进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分离”信息管理系统。

四、各县(区)要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省、市将严格依据《省对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奖补试行办法》和《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分解的收入任务、增长比例分别对各县(区)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附:海东市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分配表。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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