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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4〕4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16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1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东市2014年信贷增长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市相关单位:

市人行制定的《海东市2014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海东市2014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海东经济跨越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4年货币信贷工作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统领各项金融工作,继续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围绕青海省“两新”目标与“三区”战略,海东“三大历史任务”、“在八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和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着力提高信贷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切实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调结构、控物价、促平衡、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信贷投放的重点、力度和节奏,确保货币信贷总量和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为海东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信贷增长预期目标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440亿元,增长20%以上;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00亿元,增长20%以上。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争取2014年全区信贷增长高于全国和全省信贷增长水平,确保在结构优化中保持信贷合理增长。

二、科学研判当前形势,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一)紧紧抓住海东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科学研判当前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新的增长动力源尚不明确,大国货币政策、贸易投资格局、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将给我国国际收支和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带来挑战。从国内看,虽然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经济运行下行压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保障粮食安全难度加大、宏观债务水平持续上升、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与经济转轨相伴随的一些金融风险有所积累等问题,宏观调控面临更多的“两难”、“多难”选择。从海东自身看,撤地建市目标顺利实现,目标定位更加明确,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现代农业、工业园区及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但经济总量小、综合实力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发展质量不高;受经济下行和生产成本上升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招商引资难度大,保持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的任务重;农业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产业化程度不高;区域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贫困人口多、程度深,扶贫开发任务艰巨;信用环境差、投融资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普遍存在。

就面临的机遇而言,国家将推动更多优质生产要素和先进生产力向农村和西部地区转移,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国家将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规划实施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全面推进六盘山扶贫开发,实行新一轮退耕还林(草)政策。全省将深入实施“三区”战略,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优化“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格局,加强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城乡联动、产城融合,着力打造东部城市群;省上将启动沿黄公路建设,加快西宁至海东轨道交通和西宁至成都铁路前期工作,推动东部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实施祁连山和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支持海东改善区域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和生态文明,这些必将对海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各金融机构要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提高信贷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度增强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海东经济加速发展、跨越发展。

(二)深刻领会稳健货币政策的内涵和要义,正确处理好执行货币政策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

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不断完善调控方式和手段,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调性;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努力在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的突破;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金融市场深化发展;加强金融风险监测、排查和监管协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扎实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各金融机构要在保持信贷规模合理增长的同时,增强信贷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优化信贷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切实加大对交通、重大基础设施、“三农”、小微企业、民生金融、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等的信贷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海东经济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要处理好促进发展和调整结构的关系。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抓住改革发展的新机遇,扭住发展不放松,发挥金融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海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坚决贯彻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倾斜,防止信贷资金流入高耗能、高污染以及产能过剩领域,促进海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稳中有为、稳中有进、提质增效。二要处理好改革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金融业也必须在改革创新中重新定位。一方面,要通过改革创新解决营运和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动力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金融创新中的风险防范,密切关注经济领域改革对金融的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努力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绩效

辖区人民银行要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货币政策传导绩效。一要加强和改善窗口指导,按照“分类指导、有扶有控”原则,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结构;二要积极宣传稳健货币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正确解读中央及人民银行的政策意图,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为贯彻稳健货币政策创造良好环境;三要建立和完善辖区商业银行利率定价协调机制,按照“宏观引导、自主定价、协商沟通、适度透明”的原则,探索构建商业银行利率定价协商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定价能力,防止无序竞争。成立由人行、银监部门、商业银行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召开会议,传达金融宏观政策、通报利率执行情况,交流利率定价经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利率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执法检查,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四要进一步完善信贷政策评价体系,扎实推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及时反馈评估结果,并运用好评估结果,要进一步完善支农再贷款的投向监督和使用效果考核,切实发挥其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支农信贷投放;五要加强监测分析,着力把握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态势。密切关注货币信贷政策微调后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切实提高经济运行趋势的判断力,强化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针对重点行业和特色区域,完善通胀预期和价格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金融监测指标体系。六要执行好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适度扩大支农再贷款发放范围和主体,引导货币信贷总量与社会融资规模合理适度增长。七要积极推动辖区金融改革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加快区域金融市场发展,多方面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将更多的市场资金吸纳到海东地区经济建设当中。

三、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推动海东经济跨越发展

(一)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依托,着力支持高原现代农牧业发展

1、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目前,正值春耕备耕生产和“三农”资金需求旺季,各有关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人民银行要合理安排发放支农再贷款,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加大支农再贷款额度调剂力度,将支农再贷款集中用于春耕生产资金不足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支农再贷款的投向监督和使用效果考核,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支农信贷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审批权限,适度降低贷款门槛、优化操作程序、提高审贷效率,开辟春耕备耕信贷服务绿色通道。要按照农业生产周期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结构。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展支农领域的新业务和新方法,进一步扩大商业性贷款范围,继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积极转变观念,立足县域经济和“三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支农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寻求和培育信贷增长点,设计符合辖区“三农”发展实际需要的信贷产品,不断加大支农服务力度,年内要力争实现小额农户贷款投放有较大增长;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改进支农模式和方法,进一步扩大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规模。

2、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根据《海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纲要》、《关于切实加强青海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高原特色,生态有机,优质高效,示范带动”的园区发展定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成果转化,其中要重点支持乐都、互助两个核心园区建设,促进其真正成为集高新高效品种和技术引进开发、试验示范、交流合作、培训展示、加工流通、推广辐射、文化旅游为一体,具有先导性和引领性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3、加大“菜篮子”建设投入。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2013〕50号)的精神,今年,海东将进一步巩固湟水流域蔬菜基地,积极推动蔬菜基地向黄河流域拓展,开工建设“海东黄河流域‘菜篮子’工程生产示范基地”,辖区金融机构要紧紧抓住这个战略机遇,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菜篮子”工程的新特点、新模式,探索开发符合海东实际的“菜篮子”工程金融服务方式和信贷产品,大力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4、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一是继续加强对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油菜、马铃薯两大优势作物和优质蚕豆、乐都长椒、紫皮大蒜、循化线椒、薄皮核桃、大果樱桃、食用菌、高原制种、中藏药材、花卉等十大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特色果品基地的支持力度,着力打造湟水河沿岸樱桃带和黄河沿岸核桃带建设。二是积极支持“西繁东育”、“自繁自育”和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做大做强以湟水谷地和黄河沿岸为主的奶牛生产基地,支持大型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发展特种养殖、冷水养殖,实现八眉猪、海东鸡的集中、规模、生态化养殖。三是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优先支持特色种养业、种子种苗业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发展“订单农业”,延长产业链条。四是大力支持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探索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切实加大信贷投入,努力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五是积极促进富硒农业开发,全力支持富硒产业发展。

5、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对农田水利项目的信贷支持,尤其重点关注公伯峡水库南北干渠、乐都引胜沟城市供水工程、乐都杨家水库、平安文祖口水库、循化夕昌水库、民和西沟水库等重点水利骨干工程和各县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要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协作功能,对实行了产权流转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发放以水利设施使用权、收益权等为质押的贷款,推动产权流转做强做大,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上来,从根本上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此外,各行(社)要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尽快完善水利建设相关配套机制建言献策。

6、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一是积极支持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各县(区)已有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扩大规模,满足近年来全区已建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品配送中心和县级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流动资金需求;二是结合“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支持新建的农产品初级市场,中心乡镇建成农村商品经营的大型超市、村级服务社、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等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三是支持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促进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二)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全力支持工业经济提质增效

1、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多极增长产业集群发展。今年海东工业园区将确保完成投资150亿元,并将化隆加合工业集中区、循化沿黄十里经济带作为市级工业园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认真做好园区征地拆迁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工作,根据园区道路、供排水、燃气、防洪等基础设施项目进展及其资金需求状况,及时合理安排贷款投放,促进园区承载能力和生产配套能力不断增强。临空综合经济园要重点支持商贸物流、汽车及零部件、光伏研发及组件产业集群、节能环保及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乐都工业园要重点支持以康泰锻铸大压机为龙头,以大型铸锻件、镁基合金等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民和工业园要重点支持以铝精深加工为主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互助绿色产业园和循化民族产业园要重点支持以青稞酒酿造、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民族服饰等为主的轻工业产业集群,化隆加合工业集中区要重点支持基础原材料深加工产业集群。金融机构要根据各园区的特点和建设进展,制定有针对性的信贷支持计划,加强调研,积极储备项目,适时给予信贷支持,促进工业园区的壮大和产业集群的发展。

2、做好重点项目和工程的信贷支持,促进新型工业体系建设。金融机构要结合“双百”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海东科技园、中小企业园、青海信息产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对已建成或即将建成的康泰大压机项目、“三能”光伏、安飞电子、3万吨青稞原酒、锂铝硅浮法玻璃、汽车及零配件、民和万康20万吨铝型材、乐都伊佳民族服饰等项目给予合理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支持。

3、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省上将重点培育1000家中小微企业,这将是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各金融机构要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积极筛选项目,创新工作方式和机制,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要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信贷管理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更新的金融服务项目,为企业提供信贷、票据、结算、结售汇、信用证等综合性服务,要改进小微企业评级授信制度,简化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支付结算手段,加快资金支付和清算速度。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准入门槛,加大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要确保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加强贷款监管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用于小微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4、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促进辖区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认真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坚定不移地走低碳、绿色、集聚、循环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要求,本着“有扶有控”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企业和项目,深入推进辖区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布局优化、产业集群发展和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兼并重组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投入,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业的信贷投入。关注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海东科技园,对其中有信贷需求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给予全力支持。

(三)以经济结构调整为引领,全面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1、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一是继续做好循化国际黄河强渡极限挑战赛、乐都国际民间射箭邀请赛、互助丹麻花儿会和冰雪节、民和桃花节、平安文化节等文体赛事的金融服务工作。二是在提供高质量综合性金融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企业联保互保贷款,满足文化产业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支持具有区域特点和产业优势的龙头企业迅速发展,鼓励企业实施综合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土族、撒拉族文化旅游,提升企业文化品位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加强对农村文化产业项目和民俗文化发展的重点信贷倾斜,支持集旅游观光、艺术欣赏、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民俗风情园、民俗文化村等文化旅游园区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和农业观光的文化品位,促进城乡文化市场共同繁荣。

2、支持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以彩虹故乡精品度假区、北山国家地址森林公园、“梦幻谷”国际游乐城、循化孟达天池、民和万亩桃花度假区等重点景区项目建设;支持景区(点)停车场、餐饮、住宿、购物等配套服务产业发展;支持民俗文化和旅游产品的挖掘开发,促进辖区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开发,打造海东旅游精品。

3、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充分利用海东地理位置和交通优势,积极支持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心、铭德物流园等的建设,加大对“农超对接”超市冷链系统、物流配送中心等信贷投放,促进流通、储备、调运、供给、信息于一体的大流通体系的构建。

4、支持信息服务业发展。结合“宽带海东”、“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宽带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海东市将以海东科技园为平台,引进大型电商龙头企业,鼓励企业搭建网上商城等,对此,金融机构要积极关注并适时跟进,提供合理的信贷支持和良好的金融服务。

5、支持社会消费水平提升。大力支持消费市场建设,重点做好特色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新湟水河灯具市场、建材商贸城、红星美凯龙家具市场、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三榆综合商贸城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同时要积极支持农村连锁经营、社区便民商业网点、农家店等的建设,促进社会消费健康发展。

(四)以东部城市群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1、支持海东市核心区建设。辖区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平安、乐都城区道路、供热、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管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的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积极支持中小学、公共服务、资源交易中心、会展中心、平安新城商务中心、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重点项目,促进城市承载能力的提升。

2、支持互助、民和、化隆、循化四县县城建设。要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规划,积极支持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重点支持公共设施、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充分发挥各县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形成特色明显、各具魅力的新型城镇,从而推动东部城市群的加快发展。

3、支持小城镇和新型社区建设。结合撤乡建镇和大量被征地农民集中安置,切实加大对小城镇和新型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重点做好群科、官亭、瞿昙、街子、南门峡、丹麻等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海东市布局合理、绿色发展、产业支撑特色鲜明的现代集镇建设。

4、支持循化、化隆两县经济社会发展。循化、化隆两县金融机构要积极围绕《加快化隆循化两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扶持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支持工作。

5、支持相关产业、公共服务发展。各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并切实加大对相关产业、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等的支持力度,使城镇化真正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措施。

(五)以服务民生为己任,积极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1、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业务。要把消费信贷业务作为金融支持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改进和完善消费信贷业务工作机制,完善住房贷款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同时,要积极开发消费贷款品种,适应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

2、不断扩大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精神,进一步扩大贷款对象范围,简化贷款手续,降低门槛,努力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农民工、大学生创业等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结合辖区经济金融实际情况,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模式,依托社区信用建设平台,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推动创业促就业贷款制度创新,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与信用社区建设的联动机制。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青财地金〔2011〕2359号)精神,加强沟通和协调,切实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审核,贷款担保、发放和收回、财政贴息等工作,积极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增强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的能力。

3、积极支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根据全省和全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整体安排,合理安排资金,积极增加信贷投放,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实施,加大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支持力度,把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移民安置、设施农业发展等结合起来,实现效益最大化。

4、扎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安排,抓住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的机遇,加强与财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认真研究新时期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扶贫贷款工作机制,探索开展跨省、跨市的法人金融机构银团贷款模式,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龙头企业、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人民银行要探索开展金融扶贫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积极指导和推动金融扶贫工作。

四、有效拓展融资渠道,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一)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辖区人民银行要积极推动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指导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辖区金融机构尤其是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切实降低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提高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进而促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创新贷款担保方式。辖区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相关问题,为下一步“两权抵押”试点工作提供参考。各涉农金融机构根据海东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积极规范和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各类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的融资担保服务。

(三)推广联合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积极探索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利用多种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户资信评价体系,积极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批发或转贷方式间接参与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涉农金融机构对守信用、按时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和涉农企业提高信用意识。

  (四)探索金融支农新模式。探索建立“公司、农户、信贷、专业组织、农业保险、财政撬动、种植基地等有机结合的多种信贷支持模式,有效满足订单农业的金融需求,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五)开发金融服务新产品。在进一步扩大辖区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种养大户和有资质的农业生产企业通过投资“信贷+保险”和信托理财产品,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同时,积极推广循化“三补二保一放”信贷模式,“三补”即财政补贴、财政贴息、央行政策性贷款支持,“二保”即担保公司担保基金和政府信贷惩戒措施保障,“一放”即农村信用社负债发放创业贷款、支农融资、小微企业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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