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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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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08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08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6月5日<?xml:namespace prefix = p style=";;text-align />

 

海东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吸取全国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监督指导能力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6月4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动行业部门、指导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马田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马圣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统业  市公安局政委 

成 员: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李凯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治重点

1.易燃易爆企业。以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消防急救和防护用品,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职消防队建设,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评估等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机场、公共娱乐、医疗、福利、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年度检测,消防急救和防护用品储备,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四个能力”建设,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评估等情况。

3.文物古建筑。以寺院、博物馆、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等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急救和防护用品储备,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类寺院消防服务室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评估等情况。

4.重点行业。以安监、商务、文化、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为重点,主要检查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综合考评内容,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督促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卫生等行业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住建、工商、安监、发改、金融、工信等部门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共享应用机制等情况。

5.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全市1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药剂、消防急救和防护用品储备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6.农村、社区。以全市1587个村、74个社区为重点,检查政府是否将城区老旧民房和连片村寨消防改造、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家庭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情况;核查政府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在乡镇建立消防工作管理办公室,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达标开展情况。

7.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2014年判定立案的19家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整改难度较大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本地区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上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等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1.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县(区)政府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乡镇和社区(农牧村)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综治平台实体运行;各行业部门要建立标准,推行以“消防责任明晰化、消防管理规范化、隐患查改制度化、应急演练程序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统一化、消防奖惩公开化”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突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消防安全“标准化” “户籍化” “标识化”管理为抓手,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加大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全面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火灾高危单位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3.消防安全创新管理。各县(区)政府、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日常工作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大力推进为家庭和经营性小单位、小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系统,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加快“一村一警”建设进程,助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部门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大消防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实施动态监管,提高社会单位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4.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各县(区)政府、行业部门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寺院、进网站”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材和课时教学,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 “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操作技能。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媒体和网络资源,广泛组织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知识提示性宣传,指导村委会组织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省、市级主流媒体开设活动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各地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加大开放力度,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参观体验活动。

5.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及时修订互助3个重点镇、5个美丽城镇;民和2个重点镇、3个美丽城镇;乐都2个重点镇、 3个美丽城镇;平安1个重点镇、1个美丽城镇;循化3个重点镇、3个美丽城镇;化隆3个重点镇、4个美丽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和职责,新建市政消火栓243个,其中互助39个、民和57个、乐都64个、平安45个、循化12个、化隆26个,辖区主干道互助、民和、乐都、平安分别不少于2座,循化、化隆不少于1座消防水鹤的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年内,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6支、队员40人,消防文员达41人。

四、职责任务

按照习近平主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政府部门职责。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责任监督,推动责任落实;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建立常态化消防检查机制,每月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行业部门、监管部门提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组织落实治理措施;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任务。

(二)行业部门职责。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消防检查,研究解决涉及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教育、民宗、民政、住建、商务、文广、卫生、工商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检查。公安、安监、质监按照职责分工重点负责易燃易爆企业的综合监管、专业监管,督促易燃易爆企业全面整改安全隐患。文广、民宗部门负责组织文物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无照经营单位、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对未经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的单位、场所,安监、文广、卫生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对未经许可、备案的地下空间,住建、人防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应依法制止、查处或责令停止使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单位,工商、质监等部门应依法从重处罚。

(三)公安机关职责。市县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用足用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坚决依法整治;要充分发挥主推手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检查,统筹推进夏季消防检查深入开展。各级消防部队要深入辖区开展辖区“六熟悉”工作,立足实战开展演练,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初)。各县(区)政府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分阶段重点开展文物古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等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兼顾其他各类社会单位、场所。市县(区)政府主动牵头,组织安监、商务、文广、教育、民宗、国资、住建、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乡镇落实“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的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市政府成立考核组对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找准契机抓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动员,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牵头,部门联合扩影响。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政府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以制度标准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实时宣传,强力推动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强基础。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召开调度会进行通报。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市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县(区)政府、消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6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市政府将结合每月召开的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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