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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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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
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落实,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5〕97号)要求,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初军威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副市长孙德、市政府秘书长瓦世德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生昊、马圣明、李忠彦、朱智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永魁,市编办主任段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索南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审改办段博(市编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祁春英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杰担任,副组长由市招商局局长马振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黄金梅、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范海勤、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邓生海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韩永明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韩进良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王元斌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建宏、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曹承福、市民政局副局长安玉珺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何林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霍振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文鑫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永魁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郭廷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曹承福、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郭峰先、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罗兴海。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产品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忠彦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副主任祁春英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应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计划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圣明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刘晓明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的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索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蒋中晰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律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成立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扩充。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省政府和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督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区)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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