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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5〕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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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19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19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及信息报送工作的紧 急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市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等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及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政应急明电〔2015〕2号)精神,要求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强化责任,汲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市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重要的工作职责,更是确保政府系统有序、高效运转的关键环节。近期以来,个别县(区)、单位对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不够重视,值班人员脱岗、信息迟报漏报问题时有发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次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有效、有序运行。

二、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要选派年富力强、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值班,重要岗位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充实值班力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加强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档案。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值守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限期予以整改,并进行通报。

三、坚持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信息报告要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精炼。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安排和部署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近期(8月18日至9月7日)带班、值班工作安排,务必于8月19日上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联系电话:0972—8611119      传真:0972—8611199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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