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的通知》(青财预字〔2017〕57号)精神,综合考虑各县(区)和海东工业园区收入结构、增收潜力及“营改增”税收收入基数调整因素,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16.65亿元,同口径增长9.5%。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市与县(区)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6〕203号文)精神,结合各自税源情况,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预期收入目标任务。
附件: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任务安排表
2017年2月17日
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任务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