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4月16至22日,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第一工作组到我市开展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行动。4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中对我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了 “八个”方面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快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任务分工
(一)辖区内水电站进水格栅垃圾清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处置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督促各水电站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并安装流量监测设施。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二)辖内河道、陆地砂石料场无序开采造成生态破坏、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采、无环保设施废水直排等问题的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安监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三)辖内碳化硅、铁合金、电解铝企业落实加强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建设烟气收集、物料密闭储存、防风抑尘等设施,完成企业烟气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的整改。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四)完成辖内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及油品升级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五)完成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工作,制定实施《海东市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督促辖内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发展委。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六)督促海东市人民医院开工建设废水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医院。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七)完成民和工业园区西园、互助绿色产业园的规划环评审批手续;海东临空经济园、平西经济区工业废水处置和中水回用工程,乐都工业园、民和工业园和互助绿色产业园的工业废水处理厂及工业固废处置场。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八)督促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达到整改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重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真正解决认识问题。按照市委于丛乐书记在《关于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专报》上的批示精神和鸟成云市长5月4日在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从思想深处警觉起来,尽职尽责,拿出坚决有力的整改行动,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完善措施,精准发力。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整改措施上持续用力,要对症下药。对存在的每一个问题,现状怎么样、问题是哪些、采取什么措施、需要如何整改等都要仔细分析,逐一研究,做到精准发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落实责任,推进整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分管领导要从查看现场、制定方案、提出措施、督促整改、任务完成等方面做到“一站式”服务,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