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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8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海东市包虫病防治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牧区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包虫病重点工作安排》(青政办〔201747号)、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海东市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东地办〔20161号)及2017年全市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包虫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包虫病流行,切实减轻患病群众疾苦,现就2017年全市包虫病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统筹整合资源,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和完善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有关规范和方案。加大人群包虫病筛查力度和患者救治质量控制,建立人群筛查和患者救治数据库,实现重点地区人群筛查全覆盖。强化犬只管理,提高犬驱虫覆盖率,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抓好联防联控。基本建成市、县、乡三级多部门联动的包虫病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全市包虫病综合防治能力。全方位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以落实、落细、落小和更高、更细、更实的要求,推动全市包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17年底,全市人群包虫病筛查覆盖率达到85%以上,包虫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犬登记管理率和驱虫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人群筛查力度

1. 人群包虫病应筛查59.7万人以上,其中乐都12.7万人、平安2.9万人、互助12.8万人、民和11.4万人、化隆13.8万人、循化6.1万人,优先筛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二)建立人群筛查和患者救治数据库

2. 建立全市统一的人群包虫病筛查信息库和患者救治数据库,加强数据库信息分析利用,为制定防治策略、开展救治工作、评价防治效果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三)规范包虫病患者治疗和随访管理

3. 制定两型包虫病诊疗技术规范和患者管理规范,评估全市医疗机构包虫病诊疗能力和水平,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包虫病、患者诊疗、管理职责范围,对包虫病患者及时进行规范的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随访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加强治疗患者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有效处置药品不良反应。(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四)加强包虫病防治能力建设

4. 完善包虫病诊疗帮扶长效机制,市、县(区)公立医院应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培养,切实提升包虫病诊疗能力。并在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帮扶带教指导下组建能够独立开展相应包虫病手术的医疗救治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五)强化犬只管理和驱虫

5. 市、县(区)要制定出台《犬只管理办法》,并逐级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 调查掌握家养犬数量,设计、制作标识牌,对家养犬实行登记和挂牌管理,采取捕杀或收容等方式减少无主犬数量,从源头上降低感染风险。到2017年底,家养犬登记挂牌管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 调查掌握犬只感染包虫病情况,积极落实“犬犬驱虫、月月投药”策略,建立犬只驱虫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动员和指导农民群众对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底,登记家犬规范化驱虫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收容流浪犬驱虫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六)加强屠宰管理和家畜免疫

8. 所有县城及人口集中的乡镇实行牲畜定点屠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9. 加强定点屠宰场所屠宰检疫,监督屠宰企业对病害脏器和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底,屠宰检疫率和病害脏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对农民自食宰杀和分散宰杀牲畜的管理,教育农民群众将牲畜有病内脏深埋或煮熟后供犬食用。依托屠宰现场掌握畜间包虫病患病情况和疫情动态。全面完成新生羔羊的免疫和周岁羊强化免疫,并对免疫效果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七)降低鼠类密度,降低传播风险

10. 开展居民定居点及外周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灭鼠行动,降低泡型包虫病传播风险。(责任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八)提升农牧区饮水安全

11. 实施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提高乡镇和中小学校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证率。加强农村水源保护,防止水源污染。(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环境保护局)

(九)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

12. 在电视、广播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包虫病防治专题片、公益广告,通过网络、报纸、手机微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3. 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通过和谐寺庙教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佛论坛等平台,在寺院、僧尼中开展包虫病防治政策和防病知识宣传,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支持公安、农牧等部门开展流浪犬收容、捕杀等工作。到2017年底,寺庙和僧侣宣教覆盖率和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14. 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学校包虫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到2017年底,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改善生活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5. 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6. 开展包虫病防治宣传“12345”品牌创建活动,推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一驱:家养犬一月一驱虫。二要:要吃熟食、要讲卫生。三不:不玩犬、不喝生水、不用牛羊有病脏器喂犬。四勤:勤洗手、勤查体、勤扫除、勤埋犬粪。五能:能支持包虫病防治工作、能参与包虫病防治活动、能学习包虫病防治知识、能宣传包虫病防治政策、能改变不良风俗和习惯。(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农业发展委)

(十一)开展科技攻关,提高防治水平

17. 支持高原包虫病病原生物学特性、控制与阻断包虫病传播链新方法新技术、包虫病诊断试剂等应用研究,鼓励开展抗包虫病藏药筛选、疗效研究评价,引进和推广适用的包虫病防治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

(十二)开展系列活动,助力包虫病防治工作

18. 一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全包虫病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19. 二季度在民和、循化召开包虫病防治示范县动员会。(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民和县、循化县政府)

20. 二季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要求分别组织相关人员赴玉树、果洛等地学习取经。(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21. 三季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组成督查组赴各地督导检查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 三季度召开全市包虫病防治半年工作汇报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3. 四季度在包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促进工作。(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4. 年底前,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17年包虫病防治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防治措施,并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有序推进。各县(区)要按照市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坚决打好包虫病攻坚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建立约谈制度,对工作进展迟缓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确保今年防治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区)财政根据防治工作需求,统筹整合中央补助、省级预算等各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治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并切实加强防治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包虫病防治督查考核办法,对工作任务、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等进行定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底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评估,考核结果要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对违规使用补助资金或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并扣减下年度补助资金;对资金使用规范、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

 

                             2017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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