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在全市开展“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22日
在全市开展“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投资项目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精神,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牢牢把握“四个转变”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抓住东部城市群建设历史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投资拉动作为稳增长、调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抓手,集中精力解决投资和项目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围绕二季度“投资增长12%,完成263亿元以上”的目标(其中,乐都区完成54.5亿元,增长15%;平安区完成43.1亿元,增长10%;民和县完成56.4亿元,增长12%;互助县完成53.8亿元,增长12%;化隆县完成24.6亿元,增长15%;循化县完成25.3亿元,增长15%;海东城投公司完成13.5亿元,增长56%;临空综合经济园完成38.6亿元,增长10%),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充分利用施工黄金期,全力加快项目投资进度,及时解决和落实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开复工的项目,分析困难,努力创造开工条件,全力以赴促开工。对已开复工、但进度偏慢的项目,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倒排工期制度,全力以赴促投资、保质量,更多的形成工作量,充分发挥项目对投资增长的带动作用。(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主要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促投资稳增长各项安排部署,集中精力解决投资和项目建设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投资和项目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紧盯国家战略,把调结构、补短板、增动能、惠民生作为主攻方向,结合我市“补短板”需求,筛选、策划、包装和储备一批支撑海东发展的重大项目,做实项目库,提高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抓好南门峡水厂及城市供水工程、海东工业园区电力直供、“云轨”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养老“双万”、百里河湟文化展示带、袁家村·河湟印象、红星美凯龙爱琴海购物公园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对需上报国家及省上审批核准的重大项目,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积极做好对口衔接。对市上审核的项目,加快实行“并联”审批,对目前遇到的土地占补平衡、项目整合、资金配套、审批不同步等问题,加大项目跟踪落实及督导力度,畅通要素保障“绿色通道”。加强与国家部委及省厅局的衔接汇报,力求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库和专项规划。各县(区)尽快抓紧实施2017年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项目调度制度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分类指导、倒排工期,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加快推进全市98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核心区基础设施、乐都区杨家水库、平安牙扎水库、化隆县群科新区甲片区市政道路、循化县夕昌水库等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项目形成更多的投资量。(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是加快节能减排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已下达投资的尚未开工的乐都区滨河北路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乐都区引胜路等道路风光互补照明示范工程、循化县黄河彩篮污水处理厂、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设施项目、海东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厂等5项节能减排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5月底前开工建设。同时,对已下达的2016年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项目,督促乐都区文教路等道路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乐都区慢行系统一期工程、海东市公交集团公司2016年电动公交汽车及配套充电设施等38个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工作,确保5月底前开工建设。尽快制定2017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项目实施方案,下达2亿元项目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海东城投公司、市公交集团,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是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高度重视2016年以来已安排资金未开工的海东市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平安区平安镇足球场、民和土族纳顿保护利用设施、互助县塘拉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民和县米拉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民和县转导乡官岭道路硬化工程6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明确目标和时限、落实责任,确保未开工项目务必于5月底以前开工建设,加快消化沉淀资金,尽快形成投资实物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采取经常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办法,跟踪检查,狠抓项目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是加快国家专项基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快专项建设基金支付进度,提高专项建设基金使用效率。同时,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的动态监控,对于已安排资金但未能按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大督查力度,杜绝资金形成沉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是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1+3+5”政策措施。坚持权利、机会、规则平等,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是全力推进PPP项目。加快海东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和二期及公租房、综合服务大楼、互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等PPP项目前期进度,确保6月底前开工建设。抓好已列入PPP项目库的20个项目的推介工作,加快推进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与推介项目的有效对接。再选择一批燃气、供水、供热、医疗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社会资本参与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大引入民间投资力度,推动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有突破性进展。(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是全力抓好项目招商。围绕“招商引资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招商的目标性、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以招大引强、延伸产业链条为主线,围绕“高新轻优”,尽快梳理一批招商项目做实做好前期工作,积极采取上门招商、委托招商、“点对点”招商等方式,引入一批综合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集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全力打造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审批流程,为社会资本提供便捷、良好的服务。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审核前置条件,合并规划审批事项,简化土地、环评、施工图等方面审批流程,整合项目报建手续,解决好“多头审批”等突出问题。鼓励引导政府工作人员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政企沟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确保责任到人,目标到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项目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和检查督导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考核机制,凡末按时间要求落实项目进度的要进行问责。
二是强化协调服务。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拨付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交通、水利、林业、教育等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发改部门把好项目审批关,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和指导,千方百计向上争取项目。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要围绕项目建设,协调配合,搞好服务,切实解决好项目用地、环评、规划审批等。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做到项目应统尽统。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对已下达各类投资计划,明确到具体项目的,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发。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投资计划转发和分解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实时跟踪项目进展和计划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实物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