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31日
海东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7〕2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海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规范权力运行,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优化政务服务架构,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网与自有业务系统有机整合与无缝对接,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从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材料多、手续繁、时限长、收费多等办事难问题着手,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三)坚持协同发展,实现全面整体推进。强化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四)坚持开放创新,建设政务服务新体系。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依托海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成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使政府服务更智能,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四、重点工作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要求,规范事项名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投诉渠道等要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按照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结合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完善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和办事大厅窗口,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重点是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要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细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尤其要杜绝各类“奇葩”证明材料现象,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的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着力建设高效运转的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地区、部门间信息共享,达到互联互通,做到互联审批,推动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好网上审批流程优化,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时限要求,按照“便民、共享、透明、安全”的原则,使政府服务模式不断与时俱进,更加适应时代进步和群众需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网式、全天候、零距离的网上行政服务。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到现场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简化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对事项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最大限度地精简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凡能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搭建完善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逐步整合已有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综合电子监察平台等跨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务服务平台申报、管理平台调度、业务系统办理和政务服务平台反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主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实体办事大厅向政务服务网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问题。加强进厅人员、办理事项、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动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积极运用第三方平台,与政务服务网和办事大厅紧密配合,开展预约查询、选择中介、证照寄送等创新性、多样化的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让公众共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成果。(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七)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网上服务全覆盖。充分利用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逐步推行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八)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统筹,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整合城市人口、建筑、企业、法人、街道、管网、环境、交通、车辆、城市基础设施等数据信息,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库,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法律服务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大物联网技术设备的投入,提升供电、供气、供水、交通、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九)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推进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全市县城、乡镇、省内主要交通干线、4A和5A级景区实现4G全覆盖,2017年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2020年达到98%。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进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扎实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深入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抓紧抓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一) 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督促协调,常抓不懈。政府办公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编制、工信、行政中心、法制、发改、财政等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落实;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认领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着力提升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队伍。建立交流互动平台,开展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抓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三)严肃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和县(区)综合考评体系内容,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充分发挥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群众评议等作用,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办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加强经费保障。统筹信息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全市统一部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政务服务网、网上审批系统、政务云平台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运行维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