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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19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19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东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海东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16

 

 

海东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和《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国土资〔20165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通过对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检查,发现、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消除违法状态,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评估各县(区)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状况,检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时间安排

201612月至20172月,各县(区)开展对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和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进行核查。并上报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势查违法图斑认定审核记录信息,初步分析各县(区)土地违法形势。

20174月,自然资源部下发2016年度重点矿区以外的其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

2017420前,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卫片办)完成对各县(区)查处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并根据各县(区)的情况,评估日常执法监管和查处整改到位情况。

2017520前,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完成案件查处,市卫片办完成拆除后图斑的认定、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等工作,向省卫片办上报卫片检查数据成果和工作总结。市卫片办根据市经验收成果,提请市政府启动警示约谈、问责。

2017630前,省卫片办完成2016年度卫片检查省经验收和评估工作;提请省政府启动警示约谈、问责,省级最终数据成果及工作报告经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比对后向自然资源部进行报送。

四、工作步骤

(一)卫片核查

1. 图斑核查。卫片检查要与土地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相互叉撑,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监察部门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及合法性判定,重点确定本年未批先建、未备案的设施农用地、未依法批准的临时用地等图斑。

2. 违法数据上报。各县(区)在图斑核查基础上如实填写违法图斑认定审核记录表,并按时逐级上报,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变更调查成果,对各地遥感监测图斑认定情况进行复核,尽早掌握年度违法形势,并采取清单消号制,及时督促查处整改的落实。

(二)查处整改

1. 工作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卫片检查工作查处整改的责任主体,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确保履责到位。对符合规划的,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规划的,抓紧组织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切实降低违法用地比例。

2. 挂牌督办。市卫片办选取不少于3起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和直接查处,努力形成打击违法用地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三)数据填报

1. 填报内容。接照土地矿产数据填报要求,卫片检查在线填报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图斑数据和信息;对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并计入2016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在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中填报。

2. 数据审核。各县(区)要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市卫片办要加强审核把关,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复核并纠正;省卫片办负责开展省级数据审核工作,主要针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到位情况进行宙核;全省最终数据经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进行比对。

(四)工作验收

市卫片办负责对各县(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和卫片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在市经验收的基础上,省卫片办结合数据审核开展全面验收。验收时,对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的地区,予以表扬;对查处整改不主动、不积极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约谈问责

1. 市级约谈问责。市人民政府根据日常国土资源管理情况和土地矿产卫片检查数据开展约谈,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对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对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要实施问责。

2. 省级约谈问责。省国土资源厅依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土地例行督察结果、卫片检查数据、日常执法监管评估等情况,确定违法数量大、比例高、问题多;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在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违法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整改,日常执法经综合对比评估问题突出;未能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卫片检查相关数据、工作报告、月报专报等情形的地区,提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相关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在约谈问责时,兼顾矿产违法严重地区。省级警示约谈届时邀请部、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参加。

3. 政策界限。在确定约谈问责地区时: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扶贫搬迁、脱贫项目用地;保障性安居及民生工程用地;符合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建房用地;依法取得采矿权范围内的采矿生产设备用地等五类违法用地图斑履责到位的可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和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照部、省工作安排,主动对照岗位职责,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的各业务科室要分工协作,抓好落实,地籍管理部门要对2016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成果负责,并及时提供给执法监察部门;审批部门要提供相关审批卷宗材料,对用地行为合法性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规划部门要对规划符合性进行认定;执法监察部门要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填报相关核查结果,并将违法用地图斑和已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图斑及时提供给地籍管理部门。

(二)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

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将与土地例行督察结合开展,各有关地区、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土地例行督察期间对土地卫片检查、整改违法用地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土地卫片检查数据成果与土地例行督察结果比对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抓好整改。

省、市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土地变更调查核查阶段,选取重点图斑和重点地区加大实地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查处整改,尽早消除违法状态。

从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大量占用耕地的监测图斑、临时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图斑、报拆除图斑以及重要矿种图斑中选取重点图斑;结合遥感监测大图斑分布情况,在上年度被约谈地区、纳入部要求进一步核实的违法相对严重地区、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成果差异较大地区选取重点地区。

省、市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地区的后续监管,督促有关地区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并组织实施对被约谈问责地区整改落实情况的再验收,进一步巩固约谈问责工作成效。

(三)规范执法方式,确保履职到位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3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履行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由地方政府组织或政府其他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改的违法行为,要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的前提下,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专项报告;可以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省、市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卫片检查查处整改、日常执法监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比对评估,并按照《青海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奖惩暂行办法》进行奖惩。

六、成果报送

1. 备案材料。在省部署开展2016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1个月内,各县(区)政府要将本地区开展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及各类相关文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 月报和专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每月23日前以月报形式上报卫片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以专报形式上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或遇到的重大问题。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全市卫片检查情况报省卫片办。

3. 最终数据成果及报告。2017520前,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报市;同时,将本地区卫片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表格内容及具体样式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为准)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报告中的数据汇总结果要与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531日前,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上述最终数据成果及报告后报省。

4. 其他。在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开展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进行后3个工作日内,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市卫片办。

以上报告材料均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发至工作邮箱),《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各地区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国土资源局取得联系。

联系人:吴光东   电 话(传真):0972-8687069

 

附件:海东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海东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马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黄生昊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米林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员:李树青  市农业发展委主任

燕永翔  市林业局局长

王国林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韩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长

任瑞翔  市水务局局长

杨卓玛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陶春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詹晋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詹晋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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