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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12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7年07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0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7〕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已开通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移动客户端的县(区)(包括县区部门)和部门请于7月15前将本县(区)本部门的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及移动客户端账号、名称、主管机构、网址、管理员联系方式等报至海东市政府办公室网络中心。

联系电话:0972-8612678(传真) 联系人:刘武荣 

附件: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7〕31号)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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