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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17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海东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东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指南》)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8月底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目录及指南》中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9月底前,各县(区)政府也要全面完成本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和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相关政策部署,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将在各室分设的办事窗口在本部门内部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个窗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条件成熟、服务事项较多的部门要制定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标准,抓好对下属各单位行为规范及标准的监督落实。

 

附件:海东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版)

附件:海东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17版)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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