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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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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海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青政〔2017〕2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马 杰  副市长

副组长: 黄生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良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谢吉林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毛学鸿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范建忠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贺晓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得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詹晋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莫晓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正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登林  市水务局水保所所长

严永寿  市农业发展委副主任

梁 才  市地税局副局长

马洪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兴林  市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曹良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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