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18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年海东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7年海东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11日

 

2017年海东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发大众智慧和创造力,汇集发展新动力,促进初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筹备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5号)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青海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9月15日至9月21日,举办2017年海东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科技强市、创新圆梦”活动主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成果展示、会议论坛、文化传播、创业辅导、项目竞赛等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双创政策、展示双创成果,促进要素集聚对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热情,全面掀起“双创”热潮,加快我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动员,以创新创业者为中心,采用政府搭台、多方合作的方式,引导各种社会资源和专业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展示各层面各领域的双创成果,释放全民创新创业的潜能,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创造良好条件。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启动仪式:9月15日9时—14时,在平安区广场举行海东市2017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启动仪式。

1.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发展委、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团市委、市妇联、平安区科技局、平安区科协。

2. 活动内容:通过设置政策咨询台开展政策咨询解读,制作展板、横幅、宣传资料及实物展示等方式,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宣传周活动。

3. 工作任务:活动周启动仪式由市科技局承办,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分别设置政策咨询台一处、制作横幅一条、制作展板三至五块,提供相关政策、成果等宣传资料或实物展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氛围。9月15日上午9时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二)专场活动:9月15日—21日期间,除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外,请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1.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展示

(1)活动时间:9月16日

(2)活动地点:海东工业园区科技园

(3)活动内容:展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互联网+”项目、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青年创业大赛、光伏产品、新材料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4)承办单位:海东科技园区管委会

(5)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团市委

2. 平安区创新创业大赛

(1)活动时间:9月1日—25日

(2)活动地点:由平安区政府负责安排

(3)活动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选出优秀的创业大学生、企业并进行奖励。

(4)承办单位:平安区政府

(5)配合单位:青海中创企业孵化有限公司

3. 创业辅导讲座(一)

(1)活动时间:9月18日

(2)活动地点:乐都区科技局

(3)活动内容:邀请创投入士、知名企业家,通过举办创业辅导、讲座,广泛宣传双创工作新举措、阐释双创政策、交流双创成果,总结经验,促进技术合作与交流。

(4)承办单位:乐都区科技局

(5)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4. 创业辅导讲座(二)

(1)活动时间:9月19日

(2)活动地点:民和县科协(民和县川口镇胡同路8号)

(3)活动内容:通过广告投放、微信宣传等方式,为众创空间30名创业青年及待创业的社会群众进行以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互动互助、聚会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辅导讲座。

(4)承办单位:民和县科技局、县科协及民和县众创空间

(5)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活动周作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活动周作为创业创新者启迪创意、展示和转化成果重要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周系列活动,推动在全市形成创新创业热潮。

(二)制定方案,广泛动员。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色和职能分工,认真编制活动周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相关筹备工作,扎实认真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真正把活动周办成创新创业者的节日和舞台。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合理搭建创新创业工作展示和交流平台,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和活力,集中展示各层面各领域的双创成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协调好活动周期间的集中宣传工作。同时,开展好网络宣传,并对有传播影响力的双创人物和故事进行挖掘整理,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活动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于每天下午4时前及时报送当天的活动信息。活动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于9月22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张彩莲      联系电话:0972—8615788

电子邮箱:hdkjywk@126.com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