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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18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全市2017年1-8月城镇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将全市2017年1-8月城镇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2017年,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2583套,基本建成12531套,入住11518套。截止9月10日,实际开工8053套,基本建成8621套,入住5675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35.7%、68.8%和49.2%。分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

乐都区新增建设任务2965套,其中新建1272套,其余1693套为货币化安置;基本建成902套、入住827套。截至目前,新建项目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前期相关手续,通过货币化安置和市场化运作开工1565套,开工率52.7%;基本建成902套,入住300套,分别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100%和入住任务的36.3%。

平安区新增建设任务1009套,全部为货币化安置,基本建成1009套,入住1182套。截至目前开工建设264套,基本建成610套,入住610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26.6%、60.4%和52%。

民和县新增建设任务10086套,其中新建2392套,其余7694套为货币化安置;基本建成2800套,入住2300套。截至目前,新建项目除市场化运作100套正在主体施工,其余项目完成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货币化安置项目已签订协议2120套,其余项目正在拆迁,开工率22%;基本建成2152套,入住1242套,分别完成基本建成年度任务的76.8%和入住任务的54%。
  互助县新增建设任务500套,全部为货币化安置,基本建成200套,入住600套。截至目前,已签订拆迁协议447套,基本建成200套,入住400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89%、100%和66.7%。

化隆县新增建设任务2880套,其中293套新建,其余2587套为货币化安置;基本建成1103套,入住450套。截至目前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货币化安置项目签订协议1220套,实际开工1513套,开工率52.3%;基本建成1103套,入住349套,分别完成基本建成年度任务的100%和入住任务的77.5%。
  循化县新增建设任务5143套,全部为货币化安置,基本建成3673套,入住3358套。截至目前,签订安置协议2044套,开工率39.7%。基本建成2465套,入住1871套,分别完成基本建成年度任务的67.1%和入住任务的55.7%。
  海东工业园区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2644套,入住2601套。截至目前基本建成1189套,入住903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44.96%和34.7%。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县(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重视不够,对棚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心还不强。对存在的拆迁、资金等方面突出问题未做深入研究,工作启动慢,推进措施不力,影响工作进度。个别县(区)至今未制定拆迁方案,拆迁对象尚未确定,整体工作严重滞后。

(二)工作进度不均衡。新增项目中,仅有互助县开工率达到80%以上,其余各县区新增项目开工率均在60%以下,其中平安区和民和县新增项目开工率仅为26.6%和22%。基本建成项目中,乐都区、互助县、化隆县已全面完成任务,平安区、循化县和海东工业园区仍有明显差距;入住项目中,互助县、化隆县完成率超过60%,其余县(区)和海东工业园区进度慢。

(三)资金问题突出。乐都、平安、循化等县(区)棚改贷款尚未到位,因资金短缺,严重影响了棚改工作进程,若不迅速加快进度,势必影响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乐都区货币化安置项目拆迁资金未落实,导致锻铸造棚户区新建项目至今未开工。

(四)部分县区的历年欠账未得到及时化解。督查中发现2010年下达乐都区的700套棚户区配建廉租房项目(棚改廉)至今未实施;2014年下达互助县的2267套棚户区改造中,有1295套尚未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7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已纳入今年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务必在10月底实现100%开工,争取基本建成和入住在10月底前100%完成。目前距时限要求仅剩40多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市县(区)相关部门对此要引起足够重视,聚焦目标任务,倒排时间工期,查找差距、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奋力冲刺,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突出重点、列出清单,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务求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高效落实、快速推进。特别是对没有开工或进度较慢的项目,要在9月20日之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新增建设项目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解决好资金落实慢、征地拆迁慢等制约项目实施的突出问题,加快项目进度。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多措并举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消化商品房存量,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要加快已建成住房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高入住率。要牢牢把握机遇,用足用活政策,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力度。

三要加强督查和问责。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发改委等部门,加大督查力度,督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全市通报。各县(区)政府及海东工业园区要着力营造“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个个坐不住”的攻坚态势,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对于逾期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乃至影响全市考核的,市政府将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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