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23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7年度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市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青经信项〔2017〕372号)要求,拟定于12月中旬,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市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目标考核工作。同时,核查2016年、2017年“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 各县(区)2017年度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

2. 各县(区)2016年、2017年“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实情况。

二、考核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是衡量招商引资工作成绩、评价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我市2017年度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66亿元和 “青洽会”签约项目年底前履约率达到70%、开工率达到50%、资金到位率达到15%以上的目标任务,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总结201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梳理工作中的亮点、成效,提出2018年工作计划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提早着手准备,做实基础工作。此次考核工作的重点是审查招商引资工作基础资料,核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凭证。请各县(区)按要求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统计表、项目到位资金相关财务凭证,以及2016年、2017年“青洽会”签约项目截至今年底的统计报表、到位资金相关财务凭证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确保一个项目形成一个档案,避免出现考核资料整理仓促、应付检查的现象发生。针对招商引资基础资料和项目到位资金凭证收集过程中存在的项目未纳入统计系统统计,项目到位资金是注册资本金、土地款、拍卖转让或其他类型且无法提供有关到位资金证明材料等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互通工作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三)明确时间节点,按时统计上报。2017年度招商引资项目统计报表和2016年、2017年“青洽会”签约项目进展情况统计报表须经分管副县(区)长签字后,务于11月21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含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201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基础资料书面材料和到位资金相关财务凭证加盖公章后分别建档,务于12月1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含电子版)。项目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说明(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主要建设内容、到位资金、截至目前进展情况等)和到位资金财务凭证。省外到位资金项目和“青洽会”签约项目资料分别以深蓝色封皮装订成册。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拟定于12月11日—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许小燕 朵元华

联系电话: 8610137、8617081(传真)

电子邮箱:16592674@qq.com

  2017年10月31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