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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23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2017年度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由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存在较大困难,为确保完成2017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全省及部分地区2017年度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进行调整。根据省经信委《关于调整2017年度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青经信函2017〕288)要求,我市2017年度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由105亿元调整为110亿元。

根据各县(区)、海东工业园区今年四季度实施工业项目、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实际,为确保我市110亿元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县(区)目标任务进行调整:乐都区由12亿元调整为16亿元;平安区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互助县由19亿元调整为19.5亿元;化隆县由8亿元调整为8.5亿元;循化县由7亿元调整为7.5亿元。鉴于民和县、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完成全年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缺口较大,此次不作调整,民和县仍为19亿元、临空综合经济园仍为53亿元。

请各县(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调整后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项目调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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