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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7〕24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制定的《海东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1117

 

海东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采取瞄准靶心防大火夯实基础控小火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阶段

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1123日前)。各县(区)及乡镇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分别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发动,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开展风险研判,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措施和内容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 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风险点和不放心区域,细化措施,精准发力,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进行约谈。各县(区)政府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推动按期整改销案。认真对照与市政府签订的《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梳理任务清单,定人、定责、定时限,加强督导检查,确保2017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 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海东市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即印发一份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一次内部排查检查、组织一次内部全员培训和开展一次内部专项督导),将冬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要按照《青海省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强化本行业内部的分析研判,加强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在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集中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综治、民政、住建、公安等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活动。

3. 强化乡镇直接责任各乡镇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强化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牧村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活动,明确社区居民住宅楼长,加强业务培训,做到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元旦、春节前,组织村(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村(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2017年底前,10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全国两会前,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90%的社区消防安全创建达标。

4.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并科学设置消防安全布局标识、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和提示警示类标识,做到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管理标识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一步完善户籍化档案,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六加一措施,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并推动实体化运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成完善微型消防站。

5. 强化消防监管责任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灾防控措施。要严格执法手段,落实刚性执法措施,推动各地和重点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提升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水平。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 精准整治七类场所消防安全各地要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民族村寨、文物古建筑等7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以县(区)为单位,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摸清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7类场所,由各级政府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对九小场所,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民族村寨,明确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同时,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紧盯城乡结合部、重点乡镇、农牧村存在其他重点突出问题,分地区、分行业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2. 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始终将电气隐患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建章立制,严格电气安全责任,织密责任网络,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元旦、春节前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和曝光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器产品、电工未持证上岗等行为,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3. 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两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攻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以及消防管理6方面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列出清单,区分危险等级,分类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通过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4. 夯实宗教寺院火灾防控基础。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落实《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的意见》,持续强化寺院一室一队伍一平台(消防服务室、志愿消防队伍、微信工作平台)建设,用好驻寺干部、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干部和寺管会主任四人小组,强化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寺院自我管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落实专项资金,配齐配足常规灭火器材,规划消防水源建设,配备手抬机动泵及配套器材。继续推动藏传佛教寺院将酥油灯移出殿堂统一设置,破解寺院消防安全难题。

5. 督促火灾隐患突出单位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市政府约谈的41家火灾隐患突出单位中,大部分单位整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隐患尚未消除。各县(区)政府是督促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导,采取超常措施,督促本地火灾隐患突出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6. 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各县(区)政府在全国、全省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三)狠抓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1. 全力推动城乡消防规划落地2017年底前,民和县满坪镇、巴州镇、峡门镇、李二堡镇要完成消防规划修编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规划建设、水务部门要对市政消火栓建设进行督查,对缺建、损坏市政消火栓进行补建,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7年底前,各县(区)政府要完成消防文员发展任务,民和县、化隆县要完成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征召任务,并制定相关措施提高人员在岗率。要积极督促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提高消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各县(区)政府要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符合建队条件的寿乐镇、瞿昙镇、巴燕镇、扎巴镇、官亭镇、白庄镇、街子镇、丹麻镇、加定镇要力争完成建设任务。其他乡镇、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结合实际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

3. 强化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各县(区)政府要推动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及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推动农牧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配备灭火器材。推动农牧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 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强化联勤联训、演练拉动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对微型消防站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建立立体化、全覆盖的火灾扑救网络。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 大力推动社会化宣传培训。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八进工作,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评选表彰活动,推动每个社区确定1名消防宣传大使、网格长、楼院长,每月至少开展2次进社区、进家庭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发动网格员、村警、社区宣传大使和驻寺干部四支力量,每周至少开展1次进村入户入寺宣传。结合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大力开展学校师资力量培训,学校开学和放假前各进行1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力争每个学校建立消防宣传活动室,10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知识读本。各级党政干部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要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2. 多渠道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及时发布消防信息,服务群众。交通、部门利用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的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向乘客宣传消防应急常识。文体广电、新闻等部门推动电影院、KTV、歌舞厅等场所开机前放映、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利用自身平台,通过设立专题专栏、安排专门版面、滚动字幕等形式,刊登播发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公益广告,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3. 强化重要节点精准宣传各县(区)政府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开展1次突出本地特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消防宣传活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策划开展1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积极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结合本地火灾特点,利用移动互联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和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认清消防安全紧迫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合理统筹推进,加强部门联动。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海东市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加强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业务指导,强化整体推动。

(三)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各县(区)政府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请于1123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11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3日内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 丹     联系电话: 8670523    电子邮箱:7991001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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