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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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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02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2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海东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2017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731号)和《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1734号)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76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顺畅。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7111号)精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合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洪锐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办法,积极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改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县(区)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积极条件。大力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目前市、县(区)两级政府及各部门均有专职或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全面推进五公开,政务公开进一步透明。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更新发布涵盖今日海东、县(区)要闻、部门动态、图片新闻,专题专栏,视频报道等信息10139条,海东新闻类信息4918条;搜集国务院、省政府信息、近期关注、媒体视点等栏目信息6117条,为政府各项工作提供有效信息服务;全年共发布政府文件、专题信息公开等信息公开类信息659条,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52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46条,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为主的执法监管类信息184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教育、就业、贫困救助等为主的民生保障类信息178条。同时在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海东督察期间,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新建专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行时,发布信息352条。

(三)不断夯实政策解读,政策认知度进一步提高。今年,进一步明确解读的范围、程序、形式、解读标准,在提请政府审议政策文件时一并上报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市本级围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对部分文件发布了政策解读。此外,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的解读、专家的声音,做好国家、省政策解读的转载工作,解读的内容涵盖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解读形式进一步丰富。除图解、文字解读外,还通过电视节目、在线访谈、微信公众账号等方式解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解读政策文件方面的作用,扩大受众面,提升决策的认同度,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落地生根。

(四)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服务成效进一步提升。对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及时回应。市、县(区)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 “市长信箱”“网名留言等栏目,收集舆情,及时回应。同时,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贴近民生、体察民意、解决难题的服务功能,全面规范办理程序、逐步提高办理时效,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服务性和实效性。2017年共受理市民来电23796件,日均65件。其中,直接答复或办理16213件,占68.1%;转至市直部门和县区等相关单位办理6564件,占27.6%;催办1019件,占4.3%;共办结23435件,办结率98.5%,群众满意率98.5%。受理市长信箱374件,办结342件。受理网民留言193件,办结187件。

(五)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乐都区扎实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并确定区国土、住建、城管、民政、教育、房产等6个部门为试点单位,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突出重点公开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让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由突击公开逐渐转变为日常公开,由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2017年,乐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0余条。其中,乐都政务类信息400余条,占8%;区政府文件200余条,占4%;财政公开类信息40余条,占0.8%;民生保障类70余条,征地拆迁30余条,执法监管20余条,项目建设40余条,占3.2%;其它类4200条,占84%

(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工作运转进一步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海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青政办〔2017137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海东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东政办〔2017192号)等文件,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当场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区)和有关部门配套建立了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和监督检查等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强化工作保障。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奖惩,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建立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有诺必践;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部分县(区)和部门还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投诉举报办理制度、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七)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专题培训班以及市、县(区)相互交流学习、现场督导、下发通报文件等方式,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信息公开条例等理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拓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视野,强化了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提升了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存在困难问题

虽然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实际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依然薄弱,受编制、人员、经费等因素影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和时效性不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目录编制过于简单、粗放,公开的内容不够清晰,信息内容单调,在公布内容上缺少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深度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信息公开范围和涵盖面还不广,公开渠道较窄,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不宽。四是部分县(区)、市直部门硬件设施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后,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推进行五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的公开力度,适时开展政策解读。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办件流程,改进办理方式,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全面依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研判申请内容,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会商,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妥善应对依申请公开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大力推进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展,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

(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深入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工作,争取得到更多理解与支持。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公开方式,提升政务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

 

               2018年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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