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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3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预期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任务的通知》(青财预字〔2018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收入结构、经济增长、收入质量和增收潜力等因素,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全市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任务为17.34亿元,同口径增长3%。市本级、海东工业园区和各县(区)分别为:市本级预期目标任务为2.22亿元,同口径增长3%、海东工业园区预期目标任务为3.1亿元,同口径增长3%、乐都区预期目标任务为1.76亿元,同口径增长3%、平安区预期目标任务为2.22亿元,同口径增长3%、民和县预期目标任务为2.42亿元,同口径增长3%、互助县预期目标任务为3.46亿元,同口径增长3%、化隆县预期目标任务为1.18亿元,同口径增长3%、循化县预期目标任务为0.98亿元,同口径增长3%。请各县(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各自税源情况,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预期收入目标任务。

 

附:海东市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任务安排表

 

                             2018年3月13

 

海东市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期目标任务安排表

 

单位:万元

地  区

2017年实际    完成基数

2018年市对县(区)              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任务数

备  注

任务数

比上年增长%

 

合  计

168,345

173,396

3.0

 

乐都区

17,113

17,626

3.0

 

平安区

21,586

22,234

3.0

 

民和县

23,502

24,207

3.0

 

互助县

33,574

34,581

3.0

 

化隆县

11,464

11,808

3.0

 

循化县

9,522

9,808

3.0

 

海东工业园区

30,066

30,968

3.0

 

            

21,518

22,16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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