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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6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东市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410

 

海东市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上工作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8329日至9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长:蔡洪锐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一弓 市政府副秘书长

     俞元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员:各县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伊万亮同志担任,负责日常专项工作的开展和指导检查。

三、实施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415日前)。各县区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8910日前)。各县区政府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920日前)。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升消防安全履职能力。

1. 强化党委、政府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410日前,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签订责任书,全面部署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事日程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实施约谈。各县区政府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全力加快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力争将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提高动态监管水平。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各县区政府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推动按期整改销案。

2. 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即印发一份工作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一次内部排查检查、组织一次内部全员培训和开展一次内部专项督导),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体广电、旅游发展委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标准开展行业消防管理示范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委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将消防检查工作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

3. 强化乡镇、社区责任落实。各乡镇、社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消防组织,明确管理人员,履行防火巡查、灭火演练和消防宣传职责,预防小火亡人事故。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深化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实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和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检查、演练等工作。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纳入优秀社区评选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4. 强化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多警联勤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完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动员全警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市县公安消防部门、乡镇公安派出所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手段,落实刚性执法措施,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要指导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持。

5.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完善户籍化档案,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火灾高危单位要落实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积极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二)紧盯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 严管严控高危场所。聚焦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高危单位,落实一场所、一对策6月底前,各县区政府要督促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910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政府要全面摸排养老机构、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文物古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等敏感场所,520日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 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 加强重大隐患集中整治。对前期排查出尚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按规定期限加快整改进程;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中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6月底前,各县区政府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组织媒体曝光。

4. 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摸排发现的弃管楼,属地政府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5.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区政府在完成上述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判火灾特点和防控重点难点,选准自选动作,每个县区至少开展1项本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专项治理方案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 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紧盯博鳌亚洲论坛、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等节日,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敏感部位、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检查,各县区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

(三)打牢消防安全培训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 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八进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县区党政领导要积极检查消防工作、参加宣传活动,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各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协调知名品牌将消防宣传融入产品宣传、销售环节;协调教育部门共同部署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确保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举办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2. 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制定具体媒体宣传方案,结合春夏季节消防安全特点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大力宣传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典型事迹。各县区政府要深入开展百城广播联动行动,协调省、市、县电视台每月播出公益广告、滚动提示字幕不少于260条(次);各级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重要防火节点及节假日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

3.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各级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做到有制度、有分工、有人员,实现实体化运作。市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电视栏目不少于1个),县级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1个;持续推动消防站、队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定期接待群众性参观体验;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政府、各行业要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春夏火灾防控,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要将春夏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落实工作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的春夏火灾防控实施方案,请于41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建通 0972—8670524  8681194(传真)

 箱:3641958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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