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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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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
垂直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3号)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王林虎  市委副书记、市长、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蔡洪锐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员:张永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文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贺建军  市财政局局长

贾志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良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晓静  市审计局局长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市档案局局长

程忠辉  市编办主任

杨全芳  市委组织员、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曾水清  乐都区区长

     汪源来  平安区区长

     马维忠  民和县县长

     安永辉  互助县县长

     平海峰  化隆县县长

     韩兴斌  循化县县长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曹良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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