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10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3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9

海东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青政办2017206号),深入推进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普施有机肥,提高化肥利用率,保护农牧业耕地、水资源,有效防治养殖污染,改善环境,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农牧业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资源化利用方针,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治理路径,发展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突出农牧联动、种养结合、粪肥还田,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科技支撑和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普施有机肥,逐步实现种养结合的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保生态保供给保安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统筹农牧业生产发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牧民增收等重要任务,积极作为、协同推进,促进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二)创新机制,明确责任。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加快培育新主体、新业态和新产业;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三)循环发展,资源节约。积极发展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场,推行为养而种、为种而养,大力支持粪肥还田利用,实现种养循环发展。

(四)分类指导,科技支撑。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的粪污产生情况,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可持续运行。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攻关和新技术应用,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5%,污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到100%,年生产商品有机肥达到50万吨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种养结合及相对平衡、农牧联动、生态良好的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基本形成。

四、重点技术模式

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因地制宜,总结凝练技术模式并加以推广。重点推广以下模式:

(一)固体粪便直接堆肥或统一收集加工有机肥利用模式。

依托大型规模养殖场、第三方服务机构集中收集周边养殖场固体粪便或养殖场建设堆粪场,经厌氧堆肥无害化处理或加工成有机肥,就地归田或出售。

(二)粪污全量收集集中处理模式。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组建以规模养殖场、有机肥加工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主体的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集中收集并通过氧化塘贮存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施肥季节进行农田利用。

(三)水肥一体化利用模式。在周边有一定耕地的规模养猪、奶牛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进行无害化处理储存后,在农田、蔬菜规模种植基地需肥和灌溉期间,将无害化处理的污水与灌溉用水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进行水肥一体化施用。

(四)粪便垫料回用模式。在周边有一定耕地的大型奶牛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便作为牛床垫料,污水贮存后作为肥料进行农田利用。

五、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制度。环保部门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认真贯彻执行《畜牧法》,实行养殖场建设备案制度,环保部门依法履行环评职责,农牧部门依法备案,土地等部门密切配合。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病死畜禽、诊疗垃圾等处理台账,严格记录处理工艺、过程及去向。畜禽规模养殖场定期向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农牧部门定期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运行情况及台账。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制定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县区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及绩效评价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普施有机肥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普施有机肥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并纳入县区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农牧与环保部门联合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区政府于20185月底前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市农业发展委备案。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青海省水污染防治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青海省土壤污染防治方案》《海东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法律规章,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各县区政府及农牧部门,以农牧联动、种养结合、发展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为目标,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普施有机肥、提高化肥利用率为任务,按照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农牧业发展规划及区域布局。根据农牧业规划及区域布局,国土部门要完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重点规划规模养殖区域,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建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有机肥生产用地,实现引畜入田、以畜养地及种养业生产布局的协调。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宜减则减、宜增则增,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充分利用山区耕地、天然草地、水资源和废弃村庄,并通过耕地、天然草地的流转集中,大力扶持发展现代生态农牧场和家庭农牧场,粪污等废弃物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就地还田利用。

(五)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一是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引导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改水冲粪为干清粪,采用节水型饮水器或饮水分流装置,实行雨污分离、回收污水循环清粪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粪污全量利用的生猪和奶牛规模养殖场,采用水清粪工艺的,应最大限度降低用水量。二是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四是围绕源头减量、恶臭消除、污水处理、还田利用等关键环节,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综合利用科技攻关,逐步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及有机肥施用模式。五是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扩大饲草种植面积,推广优良饲草品种及种植技术,实行粮草轮作和豆科牧草与禾本科牧草轮作,进一步推进燕麦、玉米、多年生牧草等饲草青贮和青干草机械化加工,优化牛羊饲草料结构,大幅度降低精料比例;推广牛羊全日粮饲喂技术,提高牛羊饲草料消化利用率及报酬。

(六)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科学编制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发展规划,实行农牧联动,种养结合;引畜入田,以畜养地;以地定畜,粮草轮作,以草养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养殖场、家庭农牧场、生态牧场等生产经营主体上相结合,生态循环上相衔接,大力、快速推进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发展。大力推进粪污异位处理及利用,规模养殖场(户)养殖集中区域,可远离村庄、河流,在有大面积耕地的地点;或者设施农业生产区;在田间地头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配套建设粪污收集、污水肥料化利用管网,集中收集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到田间地头进行处理,一方面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一部分规模养殖场(户)粪污难处理的问题。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七)普施有机肥。把保护耕地生态,普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培植土壤肥力,提高化肥利用率,要作为农牧联动的切入点,发展绿色、生态、安全现代农牧业的基础,农牧业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大举措,全面、快速、切实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通过农-牧双向延伸,促进农牧融合,提高有机肥使用率。支持规模养殖场建立饲草等种植基地,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后作为有机肥还田;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畜牧业,解决有机肥来源;支持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养殖大户与种植企业、家庭农场、农户联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种植者为规模养殖场提供粪污消纳用地,养殖者为种植者提供有机肥,实现双赢。二是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主体,扶持建设有机肥加工厂。以乡镇或中心区域为主,建设大型蓄粪池,与有机肥加工企业联动联营,促进畜禽粪污科学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三是着力研究、推广有机肥生产、使用技术,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使有机肥进温室、进大棚。四是全面开展土壤有机肥使用、土壤肥力、土壤生态检测。将有机肥使用、土壤肥力及生态改善检测与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检测结合起来,严格执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测算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畜禽养殖规模与土地承载能力相适应。五是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牧结合及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普施有机肥,提高化肥利用率,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落实四个扎扎实实” “四个转变的具体实践。各县区要充分认识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市、县区成立由农牧、环保、发改、财政、城建、市场、土地等部门组成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普施有机肥领导小组,建立联动机制,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普施有机肥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种养业结合程度、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等情况,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普施有机肥进行政策支持。对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有机肥生产建设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予以保障。从事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的个人和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办理有关许可、用电等优惠政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要将符合要求的畜禽粪污处理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支农切块资金,大力扶持畜禽规模养殖环保设施建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有机肥生产,支持相关技术研究、产品的开发推广。金融机构要拓宽金融支持领域,加大对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加强资金整合,逐步建立各级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坚持三保并重。坚持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并重,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要在发展中解决粪污污染问题,通过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更高质量的发展,用绿色发展的办法推动畜牧业提档升级。不能无视养殖污染而单纯追求畜牧业发展,也不能不顾历史发展阶段和基本条件,对养殖场一关了之、一禁了之。做好统筹协调,从工作规划、年度安排、政策设计、投资安排各个方面,做到保供给和保环境的协调平衡,畜牧业转型升级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坚持为养而种、为种而养,实现新型的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发展关系。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菜篮子县区负责制两个责任,确保保生态与保供给协调发展。

(四)强化管理及宣传。以农牧业大数据平台为依托,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建立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数据库。完善技术、设备的组装配套,引导规模养殖场不断完善精细化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采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加强养殖全程监控,通过管理提效益。严格执法监管,把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监督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日常抽查检测,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印制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进场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普施有机肥行动的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普施有机肥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