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12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2018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三批专项督查
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2018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三批专项督查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22日

海东市2018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三批

专项督查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三批专项督查的通知》(环办水体〔2018〕420号)要求,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将于6月20日至7月4日对我市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为切实做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我市开展工作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制定如下迎检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督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马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智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魁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良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胜源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成员:乐都、平安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发展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海东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环安局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曹良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胜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全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如下:

1. 文稿资料组

 长:朱智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胜源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冀永萍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员:由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及乐都、平安区政府办公室选派熟悉本部门业务、有较强文字能力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按“一整治水体一档案”的要求,负责起草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自查材料,做好全市黑臭水体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工作;负责起草海东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根据督查组需要,安排乐都区、平安区及相关部门准备好部门黑臭水体工作总结材料;负责督查组调阅资料的归口管理、审核把关;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工作资料清单组织两区相关部门准备资料。

2. 综合联络组

 长:张永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曹良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胜源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员:从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发展委、市林业局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组进驻我市后的综合协调工作;与督查组和省环保厅对接进驻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按照督查组要求,协调对乐都区、平安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走访问询,并根据个别谈话需要,通知被谈话人及时到场;协助做好督查组实地察看、资料查看、服务保障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制作车辆通行证、工作证;统筹协调其他各组工作。

3. 宣传报道组

 长:李永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海东时报社社长

刘海雄    海东广播电视台台长

 员: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海东时报社、海东广播电视台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工作期间的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督查组进驻我市开展实际督查工作的新闻报道与发布;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引导媒体正确开展宣传报道,及时协调解决舆情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

4. 信访承办组

 长:朱智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祁生群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郭明雄    市信访局副局长

成员:从市信访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专门负责举报热线的接听、记录,案件下达处理、收集整理及回复反馈工作;协助督查组做好举报受理、上访处置工作,收集、分析督查期间的有关社会舆情,主动采取预防性措施;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举报案件处置等工作。

5. 后勤保障组

 长:朱智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胜源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成员: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市场监管局、海东电信公司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督查工作的所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联系督查组在我市的食宿、车辆安排、办公设备、办公场地、投诉电话设立、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负责督查期间各项会议的安排布置、信息发布及情况上报工作。

6. 安全保卫组

 长:贺晓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员:由市公安局牵头,协调乐都、平安区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督查组驻地、督查沿线、具体督查点的安全保卫、群众上访秩序维护等工作。所有安保均以便装为主。

二、相关工作要求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做好海东市2018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三批专项督查组各项工作,确保专项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乐都、平安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年内联合开展的黑臭水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档案资料,按时限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归档,同时做好督查组随时调阅其他相关资料和询问相关情况等准备工作。

(二)乐都、平安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级工作组的统一安排,认真配合督查组开展资料查阅,现场核查核实等相关工作。对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或群众举报事项按照督查组问题交办单和处理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要求,并依规定时限上报整改情况。

(三)市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在督查工作期间按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公开,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设立相应的专栏,并安排专题报道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影视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国家黑臭水体专项环境保护督查组在海东工作期间,办公场所、食宿,所需检查及办公用车由市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安排。

(五)为确保此次国家督查工作顺利进行,从乐都、平安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抽调1人作为迎检工作人员和辖区联络员,抽调人员名单务必于6月22日(星期五)前报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宝春    联系电话:8610612    

附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乐都、平安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1. 负责提供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海东工业园区规划区、建成区范围及界定图。

2.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开展辖区内大小河流的问卷调查,并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标准对辖区内大小河流进行分级后,将调查情况与原始调查表一并报至海东市城市黑臭水体督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负责开展辖区内河、湖、塘等水体区域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预防)工作。

4. 负责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预防)中涉及的维稳工作。

5. 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预防)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至海东市城市黑臭水体督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境保护局:

1. 负责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超标排放或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2. 负责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水质进行监测,按城市黑臭水体分级标准进行分级,并向市政府报送监测报告。

3. 负责城市隐患水体整治过程中的跟踪监测。

4. 负责指导、督促乐都、平安区加强对工业污染废水排放的监管。

5. 牵头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6. 配合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督查乐都、平安区工作落实情况。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1. 负责提供海东市规划区、建成区范围及界定图。负责对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预防)有关规划等相关要件进行审批工作。

2. 负责协调解决在黑臭水体整治(预防)方案调查、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方面的问题及2015年来有关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中所做的工作资料的建档归类工作。

3. 负责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和公众举报平台,定期公布黑臭水体名单、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公众举报和监督。

4. 会同各部门编制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预防)计划和方案的制定。

5. 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预防)的协调工作。

6. 配合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7. 牵头负责督查县区级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施工企业管理,防止施工工地污水直排等情况出现

8. 负责收集各相关单位关于城市黑臭水体的调查及整治情况等资料。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1. 负责市本级建成区内水体(河、渠、塘等)周边垃圾污染情况的调查和清理,加强对违规乱倒垃圾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力度。

2. 对城区内水体开展清污疏浚和垃圾清理等内源清理工作。

3. 负责对人工湖进行保洁工作。

市水务局:

1. 牵头负责河道型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指导督促相关实施主体制定治理方案和实施治理工程等。

2. 负责调查非常规水源补水、冰雪融水、水体底泥、水生植物状况、落叶沉降情况、河流水文资料、水体岸线硬化状况等相关内容。

3. 负责市本级建成区的河内垃圾、水体底泥、水生植物等清理工作。

市农业发展委:

1. 负责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力争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

2. 负责对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畜禽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

市林业局:

实施景观绿化施工工作,进行河道内及河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督促相关排污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工程。

市公安局:

做好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预防)工作中的维稳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联合食药、城管部门组成工作组,重点对辖区的农贸(商贸)市场、小餐馆、洗车店等易产生餐厨垃圾和污水的商户进行严格监管,同时进行夜间巡查管控区域内垃圾乱排乱倒现象。

市委宣传部:

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全民治水,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