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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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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落实2018年度粮食安全
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落实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30日

海东市落实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

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粮安考核办《关于落实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粮安考核办〔201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考核工作组

市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及省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对全市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各项重大问题。

 长:张永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兴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农业发展委副主任

  员:候得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詹晋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金梅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候学才    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张孝荣    市统计局副局长

何国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国家统计局海东调查队副队长

许晓蓉    农业发展银行海东市分行副行长

(二)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任: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主任:陈兴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农业发展委副主任

 员:康钱塘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科科长

陈兴龙    市农业发展委农业科科员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马雪莲    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副科长

马国庆    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

董永红    市水务局综合办主任

段永全    市统计局社会统计科科长

李俊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二科科长

李发国    国家统计局海东调查队调查科科长

李平生    农发行海东市分行客户业务部部长

二、强化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粮食安全工作中的差距和风险隐患,开展2016年度和2017年度考核总结评估,对照省考核办对市级考核和市考核办对县区考核结果通报,梳理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按部门职责和考核任务逐条建立台账,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限期整改到位;按照粮食安全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相关要求,加大对粮食安全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加强对考核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确保考核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

三、落实重点任务

(一)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稳定和提高全市粮食生产能力,加快省上划定并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在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数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对全市产粮(油)大县资金投入,加快落实质量兴农、质量兴粮,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不断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由“吃得饱”转向“吃得好”的消费升级需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二)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耕地治理保护与提升行动,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快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快粮库信息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广绿色储粮新技术,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发展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等。

(三)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认真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积极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实行优粮优价、优粮优储、优粮优销。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健全地方储备粮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应急成储备规模,探索和推进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协同作,建立仓储设施维修保护长效机制,促进储备粮管理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海东市分行等。

(四)加强应急调控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布局,对接国家西北粮食物流通道和节点,构建粮食物流网络,大力推广集装箱公铁联运技术,加快粮食“四散化”进程,提供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物流服务。强化粮食应急调控体系建设,完善市县区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和应急供应网点配套设施,建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处置有效、保障有力的城乡一体化粮食应急调控配送和供应网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多元消费需求和应急供应的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海东市分行等。

(五)切实管好“海东粮仓”。加快制定地方粮食安全法规,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提供法律保障。着力构建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充分发挥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按照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切实摸清“家底”、消除隐患,为制定粮食安全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敦促承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并及时协调处理出库纠纷。加强出库粮食流向和用途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农发行海东分行等。

(六)大力发展产业经济。按照“农头工尾、粮头食尾”要求,突出强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协同”,着力建设粮食特色产业园、龙头骨干企业和优质粮食工程,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加快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加大粮食精深加工转化力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互联网+粮食”行动,鼓励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扶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帮助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发展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农发行海东市分行等。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落实考核任务。2018年10月底前,相关部门(单位)根据《青海省2018年度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评分标准,按照责任分工,组织落实全市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涉及县区考核内容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落实。

(二)县区自查评分。2018年12月10 日前,各县区政府按照《海东市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对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发展委,并抄送市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工作亮点和取得的重大突破在报告中单独反映,作为综合评价参考。县区政府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部门自查评分。2018年12月20日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对各县区及本级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自查评分报告。自查评分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工作亮点和取得的重大突破在报告中单独反映,同时备齐考核依据文件材料,按时上报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四)部门抽查。2019年1月5 日前,市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评报告和市直部门评审意见,确定抽查县区,组成联合考核抽查组进行实地考核。

(五)综合考核结果。2019年1月20日前,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对各县区及本级自查评分情况和提供的考核依据文件材料,起草《海东市2018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报告》,整理装订《海东市2018年度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汇编》,经市考核工作组审议后上报市政府。

(六)报送自查报告。2019年2月15日前,市政府对全市2018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报告进行审定后,连同自评打分依据资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牧厅、粮食局,并抄送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

(七)迎接抽查考核。2019年3月25日前,市考核工作组迎接省抽查考核组对部分市州进行实地考核,市考核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要做好接受考核的工作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促进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重要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端正考核工作态度,杜绝形式主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把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考核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摸底,紧盯问题,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狠抓工作落实,高标准完成各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从2018年开始各县区要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年度工作方案,并于7月5日前报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协调配合。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多,工作任务量大,时限性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单位)落实考核工作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整落实。

(四)严肃工作纪律。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和违规打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不配合、不作为,延误考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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